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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参加环保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培训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9.14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全国试行,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各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能力,7月22日,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参加了生态环境部举行的2020年度环保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班。菏泽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常洪锋参加培训并讲话。

培训现场

在培训中,专家结合生动的事例对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理论知识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内容丰富,安排紧凑,通过经验介绍、相互交流等多种形式,帮助所有培训人员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掌握工作方法,增强实操能力,达到学以致用。

培训人员认真听讲

经过系统的学习,参训人员均对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大家决心要把本次培训学到的“真本领”“硬功夫”更好地运用到今后的具体工作中,为持续改善菏泽市生态环境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

据了解,此次培训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主办,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承办,时间为7月22日至24日,以视频方式召开,在长安街办公区设主会场,省级、各市地级生态环境部门设分会场,通过专网办公平台“视频会议系统”参加培训。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