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要求基层党组织党员做生态保护的“带头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10.10
日前,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州委组织部制定并发布《全州基层党组织生态保护“十项措施”》《全州共产党员生态保护“十带头”》,要求充分发挥全州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做生态保护的“带头人”,推动省委、省政府近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有关会议精神迅速落地。
《全州基层党组织生态保护“十项措施”》要求,要凝聚思想共识、压实主体责任,加大对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在生态环保方面的考核;组织召开题为“践行‘两山’理念,保护生态环境”的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开展题为“争做生态文明理念践行者,我要怎么做”的专题研讨活动;推进生态环保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实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学习教育全覆盖;发动基层群众,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工作中;建立生态“信息网”,加强信息收集;抓好问题整改,逐一分析、逐条对账,列单挂账、销号整改;建立党支部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和问题整改定期通报机制;推动融合联动,从“最后一公里”守牢生态保护“红线”。
《全州共产党员生态保护“十带头”》要求,党员要带头提升思想认识、带头遵纪守法、带头保护生态环境、带头统筹各项工作、带头实施垃圾分类、带头开展环境大整治、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带头开展志愿服务、带头移风易俗、带头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以实际行动争做群众的“模范带头人”。
(责编:甘海琼、陈明菊)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