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龙江品牌
来源:法制网 作者: 时间:2020.10.15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崔东凯 张冲 通讯员 李长文
近年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始终将绿色发展理念作为行动指南,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改革,在构建上下联动内外协调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上精准发力,积极探索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总结借鉴知识产权、涉外行政审判等实践经验,积极探索构建契合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努力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龙江品牌。
据了解,黑龙江法院自觉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纳入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制发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新龙江建设、服务保障旅游业发展等规范性意见,指导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制定《破坏森林资源几种常见犯罪适用非监禁刑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全面开展司法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和《破坏森林资源几种常见犯罪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统一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证据标准和量刑尺度,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我省是土地、石油、煤炭、森林等自然资源大省,既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也是国家能源原材料基地和石油化工基地,维护生态安全意义重大。”黑龙江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马国说,全省法院要善于结合林区、垦区、矿区、“三江两湖”等区域特点,汇聚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力量,不断增强审判专业化水平,切实遏制环境资源犯罪、保障环境民事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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