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实施在宿迁⑤增强环保意识 形成保护合力
来源:速新闻 作者: 时间:2020.11.24
(速新闻记者 高云龙)建筑施工作业、车辆维修清洗,尤其是餐饮等产生的污水,是城市水环境污染的重要源头。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宿迁市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提出明确要求,切实增强这些单位经营者环保意识,规范排污行为,形成水环境保护合力。
《条例》明确,建筑施工作业和餐饮、洗浴、车辆维修清洗等产生的污水,应当经沉淀、隔油或者过滤等预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建筑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未经预处理,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餐饮、洗浴、车辆维修清洗等产生的污水,未经预处理,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据宿迁环保专家介绍。
在此基础上,《条例》规定,在古黄河、西民便河经营水上餐饮、娱乐等活动所产生的污水、垃圾应当专门收集处理,不得向水体排放、倾倒。违者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得知未经预处理排放污水违法后,我们第一时间对环保设备进行改造提升,确保有效预处理后再排放污水。”古黄河附近的餐饮经营者周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年,环保意识不够强,存在污水直排问题。环保部门上门宣传这部地方性法规后,已主动整改到位,切实承担起污染防治责任。
可喜的是,随着《条例》的全面宣传、落地,越来越多市民像这家餐饮经营者一样,积极加入到水环境保护队伍中来,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1-10月份,宿迁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88.5%,较“十二五”末改善14.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