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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已公诉近三千人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 时间:2021.03.3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3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8年8月至2020年12月,金沙江流域(云南段)8个分州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66件741人,提起公诉2047件2969人。
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施建邦介绍,云南地处长江上游的金沙江流域,境内金沙江干流长达1560公里,流域生态环境复杂多样,集多个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敏感区于一体,既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也是云南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前沿阵地。为增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云南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2018年8月,云南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金沙江流域所涉的迪庆、丽江、大理、楚雄、昆明、曲靖、昭通七个州市及昆明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为重点,部署开展为期两年半的“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
《白皮书》显示,行动开展以来,沿江8个分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打击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共审查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66件741人,提起公诉2047件2969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立案122件125人;立办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517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2103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4件。其中,有8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典型案件”。
施建邦介绍,为深化区域协作,在最高检的支持下,推动建立渝川黔滇藏青六省市区检察机关长江上游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与重庆四川贵州建立四省市检察院赤水河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推动破解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中可能出现的“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的问题。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长江“十年禁渔”“乡村振兴”等重大部署,持续加大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衔接、“河长(湖长、林长)+检察长”、跨区域协助等机制,提升检察机关参与流域治理水平,助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