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鄂湘:充分履行职能 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
来源:“团结报团结网”微信公众号 作者: 时间:2021.07.26
7月22日,民革中央对口湖北省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启动会在武汉市举行。
7月22日,民革中央对口湖北省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启动会在武汉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郑建邦主持会议,并介绍民革中央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主要安排。
中共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勇作表态发言。中共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介绍湖北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讲话
万鄂湘表示,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是中共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将这一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作为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专项民主监督内容,体现了中共中央对多党合作事业的高度重视,也是对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的充分信任和极大支持。承担这一光荣的政治任务,是民革充分履行职能、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契机,民革全党必须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力争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也向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交出优异的答卷。
万鄂湘强调,湖北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民革中央对口湖北开展民主监督,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始终与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和湖北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寓监督于保护之中,寓保护于监督之中。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统一战线、多党合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民主监督能力,取得新的成绩、创造新的经验,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作出新的贡献。要努力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湖北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发挥积极作用。
应勇说,湖北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生态大省政治责任,确保中共中央关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我们将积极支持配合民革中央在湖北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完善信息通报、情况反馈等机制,提供有力工作保障。要以开展民主监督为契机,统筹推进水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持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保护协作,加快构建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确保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系统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让美丽湖北、绿色崛起成为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色,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
民革中央副主席刘家强、李惠东、高小玫、何报翔、张伯军、王红,民革中央常委,民革中央各工作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中共湖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民革湖北省委会有关负责同志,湖北省各州市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民革中央充分借鉴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经验,秉持与对口省份共同研究工作思路、共同确定工作方案的原则,民革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已与湖北省有关方面进行了协商座谈,并建立起工作联系协调机制。
记者了解到,民革中央对口湖北省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由民革中央主席会议统一领导,并构建“领导小组+专家顾问组+工作小组+监督调研组”的工作组织体系。其中,民革中央汇集各工作部门和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14个相关民革省级组织骨干力量,对口湖北省17个州市,组建了9个监督调研组,作为民主监督工作的主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