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改善空气
来源:荆楚网 作者: 时间:2012.04.01
今日起,青山、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洪山片区的部分城区,将被纳入武汉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禁燃区内不得新(改、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原有设施,将陆续改用清洁能源或拆除。这也是在原本已划定的“二环线以内区域以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主要区域、武汉火车站规划区域划为禁燃区”的基础上,禁燃范围再一次扩大(具体区域如图所示)。
禁燃将让空气更清爽
“拔”烟囱成为武汉前几年禁燃高污染燃料的标志之举。据武汉市环保局统计显示,“十一五”期间,武汉市投入财政补助资金1.12亿元,完成了978台锅炉的改燃工作,每年减少燃料煤使用量50多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8000多吨,对改善江城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由2007年的276天,增加到2011年的306天。
今起,禁燃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无疑更有利于江城空气质量的改善。据初步测算,一旦全面完成此次新增禁燃区面积内高污染燃料设施的清洁能源改造,每年可以减少燃料煤使用约18万吨,年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900吨、氮氧化物排放量670余吨。
七百锅炉三年改造完
武汉市环保局污控处负责人昨日透露,根据前期摸底,此次新增禁燃区范围内,有各类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700余台。“今年,将完成100台的设施改造任务,明年将完成一半,2014年底基本完成全部改造工作。到2015年1月1日前,禁燃区内将停用高污染燃料,全面禁燃。”
据武汉市环保局相关人士透露,对列入今年改燃的高污染燃料设施,武汉市政府将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补贴标准根据锅炉额定功率和改燃成本等情况进行核定。武汉市环监支队负责人昨日表示,对于在调查中发现的没有正规手续、排放污染物超标的“黑锅炉”,将一一取缔。
高污染燃料有哪些
目前所用的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等)都属于高污染燃料。
注:1.实线内为原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2.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为虚线和实线所围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