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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助推经济健康发展

来源:漯河日报 作者: 时间:2021.11.03

        今年8月,临颍县巨陵镇村民王前在农信社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替已去世的父亲还上了生前的贷款。尽管这笔贷款金额不是很大,但他的诚信行为还是受到了乡亲们和农信社员工的称赞。

  今年10月29日,我市入选“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全省入选的城市有郑州市、南阳市、漯河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完善奖惩工作机制、细化奖惩措施、信息归集清单化、持续强化专项惩戒、省市一体化联合惩戒的方式,稳步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向前发展。为着力打造“诚信漯河”建设品牌,我市推出了“诚信红黑榜”评选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每季度定期发布各自领域“红黑榜”名单及相应的奖励措施,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积极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信用环境。

  市农信社在全市推行了“整村推进、批量授信”制度,对信用状况良好、有致富意愿的群众给予一定额度的信贷支持,并实行“一次核定、循环使用”的管理原则,切实解决群众贷款难的问题,鼓励引导群众树立“珍爱信用、诚实用信”的意识;对信用良好但面临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及商户采取连续贷、纾困贷、承接贷、帮扶贷等一系列让利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与此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从今年8月起,全市农信社联合纪检、公安、法院等部门,针对恶意逃废农信社贷款债务的行为开展强力集中清收工作,依法打击失信行为,净化社会信用环境。

  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血脉”。“血脉”正常运转有利于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而“血脉”的正常运转需要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作保障。但近年来频发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造成银行大量资金缺失、被占用。一方面,企业、商户和群众抱怨贷款难、贷款贵;另一方面,银行有资金却不敢贷、不愿贷。这个矛盾的症结就是“诚信缺失”。长此以往,就会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民间融资乱象丛生、地方经济发展乏力等一系列问题。

  2019年5月14日,《人民日报》以《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为题发表文章,着重指出: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是现代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基石,是政府取信于民的基础,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是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对诚信的重要性进行阐述,并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对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

  201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征信业管理条例》;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对于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人员,对其乘坐飞机、高铁、轮船以及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高消费行为进行明确限制,其子女在参军入学、报考公务员时也会被“一票否决”。随着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信用报告成为个人或企业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张“经济身份证”。随着“天眼”系统和大数据的完善,不管在我国哪个地方,失信人员都将寸步难行。今年8月以来,在我市集中清收工作中,已有部分失信人受到联合惩戒,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了代价。

  惩戒失信人员不是银行金融机构的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想方设法让借贷双方诚信共赢、长远合作发展,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比如,市农信社在开展集中清收工作中均以现金清收为主,关键是看借款人是否有积极配合、诚信对待的姿态和行动,是否愿与农信社保持良好借贷关系。市农信社也会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帮助借款人纾困解难,通过增加授信、利率优惠、优化流程等措施,切实维护好双方的合作,并提供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进一步深化双方的良性互动。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内容。弘扬诚信文化,倡导诚信行为,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诚实守信,共同筑牢社会诚信基石,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