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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1.11.22

11月22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主任包钢主持召开呼和浩特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2021年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呼和浩特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规则》。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增强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以“创必创成”的决心和真抓实干的作风全力抓好创建工作。

会议强调,要紧盯目标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坚决补齐短板弱项,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要大力整治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城中村等重点点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调度机制、检查机制,确保真整治、整到位。要紧盯创建标准重点攻坚,抓住我市入选全国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的有利契机,下大力气抓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物业管理全覆盖等工作,加快完善“智慧城市”“智慧大脑”,集中力量解决好管理方式粗放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要紧扣群众需求,围绕群众“急难愁盼”制定工作清单,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忧心事,全力提高群众满意度。要加大创城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群众在创城中当主角,切实形成人人参与的强大合力。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定期研究调度创城工作,及时解决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推行各项工作清单化管理、图表化推进、标准化操作、项目化运行、机制化落实,确保创城工作有序推进。要强化监督职能,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市领导贺海东、王浩雷、唐勇、刘继英、斯钦毕力格、晓芳、王彦军、郭炳胜及部分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