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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推出风电厂建设指导意见保护鸟类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 时间:2012.04.19

 

  美国内政部日前发布了一份针对风电项目开发的自愿性指导意见,旨在减少风电厂对鸟类等陆地野生动物的影响。新规定于3月底生效,包括了所有的电厂、社区以及分区式陆上风能项目。

  据ENS环境新闻服务网消息,一些鸟类保护组织对新规表示支持,但也有人认为强制性的监管体系会更有效果。美国政府表示,指导意见有助于风能经济的选址、设计和运行。内政部长肯·萨拉查(Ken Salazar)说:“风能是奥巴马政府可持续能源发展的重要内容。我们承诺与开发商合作,确保风能项目在正确的地区开发,健康地运行。新规经过了公众咨询,且风能行业、州和野生动物保护组织也都提供了支持,目的就是要在野生动物保护和风能发展两个方面达到双赢。”

  萨拉查还指出,自愿性指导意见有助于风能开发商规划开发过程以及获得相关的许可,进而确保项目能够符合《候鸟协定法案》、《秃鹰与黄金鹰保护法》和《濒危物种法案》等相关法律。

  美国渔业和野生动物服务机构主任丹·艾什(Dan Ashe)表示,如果开发商遵循指导意见,这是自愿行为,并非法律效力,新规定不足以保户证野生动物。他说:“如果由于风电建设导致鸟类死亡数量增加,我们将会努力推出栖息地保护计划。”

  环保组织美国奥杜邦学会对本次意见表示支持。学会的总裁戴维·亚诺德(David Yarnold)说:“美国需要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风能在其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但自然资源保护者不能二者兼顾,我们不能在说需要可再生能源的同时,又指出建造风电厂不安全。通过与环保机构合作,风电产业的发展获得了强有力的支持,创造了就业,同时野生动物也得到保护。新规定使野生动物保护和清洁能源发展达到双赢的效果。”

  然而,美国鸟类保护组织却认为自愿性指导意见“无法可依”,对保护鸟类免受风能影响的作用甚微。该机构的风电项目协调员凯莉·福乐尔(Kelly Fuller)说:“美国鸟类保护组织支持对鸟类友善的风电项目。很遗憾,本次自愿性指导意见会引发更多的法律纠纷,政府对这些项目的补贴还会增加。美国人真正需要的是既环保又保护鸟类的风电项目。”

  美国鸟类保护组织表示,采取强制性许可体系可以确保风电项目的合理开发,但美国内政部没有采纳他们的建议。该组织称:“在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情况下,大规模的修建风电厂将会导致美国在2030年有超过百万的鸟类死亡。我们的提议不仅能保护鸟类,还可以为风电开发提供恰当的法律依据。”

  美国风能协会总裁丹尼斯·伯德(Denise Bode)表示:“为了生产和建筑行业的就业、环境效益以及能源安全,美国需要更多的风能。自愿性指导意见为野生动物保护和工业设立了最高的标准。”

  美国风能协会还表示,风电产业正在蓬勃发展,目前有100多个独立的项目,全美31个州、8300多兆瓦风电厂正在建设之中。过去四年间,风电占美国新增电力容量的35%,仅次于天然气;现在美国风电容量相当于全球风电装机的20%以上。(王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