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发布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1版 作者: 时间:2012.05.18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今日在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复《规划》,对“十二五”期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作出总体部署。《规划》的出台标志着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十一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提出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等战略思想和战略举措,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了积极进展,成为自“九五”以来工作成效最显著的5年。与2006年相比,2010年重点流域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增加了13.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了16.9个百分点。但也要看到,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2010年重点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比全国低11.3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比全国高5.6个百分点。同时,“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仍将快速发展,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面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新形势,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以及重点流域省(区、市)人民政府,历时两年,编制完成了《规划》。
《规划》以“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为主线,提出了“以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为框架,以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为依据,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以规划项目为依托,以政策措施为保障,综合运用工程、技术、生态的方法”的综合防治战略,制定了水污染防治目标:到2015年,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功能要求;跨省界断面、污染严重的城市水体和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湖泊富营养化程度有所减轻,水功能区达标率进一步提高;滇池湖体水生态系统明显改善;辽河流域率先由污染治理转入生态恢复阶段;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入河总量持续削减;水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能力显著提高。重点流域总体水质由中度污染改善到轻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降低8个百分点。松花江流域总体水质由轻度污染改善到良好;淮河流域总体水质在轻度污染基础上有所改善;海河流域重度污染程度有所缓解;辽河流域、黄河中上游流域总体水质由中度污染改善到轻度污染;太湖湖体维持轻度富营养化水平并有所减轻;巢湖湖体维持轻度富营养水平并有所减轻;滇池重度富营养化水平改善到中度富营养化水平,力争达到轻度富营养化水平;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总体水质保持良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为优。重点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入河总量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2010年削减9.7%;氨氮排放总量削减11.3%。
为适应新形势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规划》设置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系统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积极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建设、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提升流域风险防范水平六大重点任务。
这位负责人指出,《规划》充分体现了“十二五”时期水污染防治的4个转变。一是逐步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二是逐步由以常规污染物为主向多种污染物并重转变。三是逐步由单一控制向综合协同控制转变。四是逐步由总量控制为主向全面改善环境质量转变。环境保护部将积极联合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落实各项规划任务,严格执行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制度,对考核不达标的地方暂停项目环评审批,全面组织和扎实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