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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可持续发展的20年---曲格平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时间:2012.06.20

 

    里约环发大会后,可持续发展战略被各国广泛认可。但是,真正按照可持续发展方式发展的国家还很少见,甚至可以说还没有这样一个完美的典型。不过,局部的、分散的个体典型正在大量涌现。

 

  和谁对话?


  曲格平,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理事长。1930年6月生于山东肥城,1976年后历任中国常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首席代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局局长,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环境保护局局长。1993年至2003年两届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1989年被聘为“世界资源报告”编辑委员会委员,1993年被聘为联合国持续发展高级咨询委员会委员,2001年至2002年被聘为联合国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秘书长名人小组成员,1994年至今被聘为全球环境基金高级顾问。


  为什么对话?


  6月20日至22日,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又称“里约+20”峰会)将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本次大会将深入总结1992年里约环发大会20年来可持续发展目标落实情况,重申已有的政治承诺。我们想知道,20年前的里约环发大会取得了哪些成果?实施效果如何?我国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从斯德哥尔摩会议到里约环发大会,折射出中国怎样的变化?


  对话人 曲格平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理事长
  采访人 中国环境报记者霍桃


  点击一
  焦点关注 两次峰会参会感受

    关键思路 中国在环保上已经觉醒并在国际环境事务中发挥作用


  记者:您先后参与了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以下简称斯德哥尔摩会议)和1992年里约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以下简称里约环发大会)。您认为两次会议有什么不同?特别是中国代表团的表现有什么变化?

 

  曲格平:1992年里约环发大会是人类环境与发展史上的一次盛会,有183个国家的代表团以及联合国及其下属机构等70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其中,102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亲临会场。前国务院总理李鹏应邀出席了首脑会议,发表了重要讲话,进行了广泛的高层次接触。前国务委员宋健担任中国代表团团长,我任副团长并参加了此次会议。


  这次会议是继斯德哥尔摩会议之后,环境保护领域规模最大、级别最高的一次国际会议。如果把斯德哥尔摩会议当成第一座里程碑,那么里约环发大会就是第二座里程碑。通过这两次峰会可以看到人类在环境保护问题上发生的巨大变化。


  一是认识的变化。在斯德哥尔摩会议上,发达国家振臂疾呼环境问题的严峻程度,而发展中国家的认识却极其粗浅,大都未予回应。20年后在里约会议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认识到了解决环境问题的紧迫性。基于共同的利害关系,坐到一起进行合作。


  二是找到了解决环境问题的正确道路。在斯德哥尔摩会议上,就环境污染谈环境污染,没能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20年后的里约环发大会着眼于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找到了环境问题的根源,是人类认识的一大飞跃。


  三是明确了责任,开辟了资金渠道。斯德哥尔摩会议没有提出有效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具体措施,而里约环发大会对此提出了明确的责权定义和治理费用。


  比起20年前参加斯德哥尔摩会议时的状态,中国代表团及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已经有了巨大的飞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我亲身经历和参与了这两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大会,感受颇深。1972年中国对国际上特别是西方国家重视的环境问题知之甚少。出席斯德哥尔摩会议的中国代表团成员共有60余人,却几乎无人了解环境问题。会议之前发放的一尺来厚的文件、资料无人问津。


  每天晚上会议结束后,代表们都要聚集在一起讨论会上谈到听到的问题,可人人都表示“不懂”。甚至在讨论“酸雨”的问题时,大家根本就不知所云,对这个名词感到十分诧异。只有我能够简单解释说这是一种大气污染,是因大量燃烧煤炭排放SO2造成的。当时,在会上引发激烈辩论的人口增加对环境的影响、工业化与城市化、环境保护与人权等一些重大问题,中国代表团都懵懵懂懂,不知如何表态。


  在斯德哥尔摩会议上,中国代表团虽然对环境保护问题进言不多,但在一些国际重大政治问题上,如揭露美国侵越战争对环境的破坏、解决贫穷是发展中国家的当务之急、国际环境合作必须尊重国家主权、国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协商等,阐述了中国的主张,这些主张在会议通过的宣言中也大都被采纳。


  这次大会也让我们认识到了中国存在的环境问题。1973年,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在京召开,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在一片空白中迈出了关键的一步。经过20年的艰难探索和不懈努力,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我们不仅深切意识到作为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消除贫困和保护环境的双重压力,也明确了发达国家承担的主要责任,更提出了迫切需要发达国家提供有关资金、技术援助的解决办法。这些结论都经过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科学严密的计算。当时,发达国家集结成了“西方同盟”,而具有这样清醒认识的发展中国家寥寥无几,仍是一盘散沙,因此中国无疑承担了重大的责任。


  在里约环发大会召开前夕,为了凝聚共识、摆明立场,我国邀请了41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在北京举行磋商,盛况空前,在国际上特别是西方世界产生了巨大震动。在这次部长级会议上,发表了《北京宣言》,阐明了发展中国家对世界环境问题的共同立场和主张,为里约环发大会的成功奠定了基础。特别是为改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舞台上软弱、被动、涣散的局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国代表团出席里约环发大会与斯德哥尔摩会议的两种不同形象,表明中国在环境保护上已经觉醒并行动起来了,正在国际环境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点击二
  焦点关注 中国在里约环发大会上发挥的作用
  关键思路 发挥协调作用,推动达成协议,为发展中国家伸张正义


  记者:结合您的所见所闻,能否谈谈中国在里约环发大会上发挥的作用和产生的影响?

 

  曲格平:当时,摆在世界各国面前的首要问题就是责任的划分,特别是温室气体的产生,究竟谁来承担主要责任。经过专家的反复论证、科学计算,最终得出结论:全球环境问题主要是发达国家造成的,特别是气候变暖,是发达国家长期排放温室气体造成的。大会取得共识并通过《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相关文件,确立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明确了责任就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就是关于经费和技术的讨论。本来,在第4次筹委会会议上,部长级代表已经对《气候变化框架公约》、《21世纪议程》等文本取得了基本共识。大会只要在一些细节问题上进行磋商即可,最终成稿在各国首脑抵达里约之前定下来应该是不成问题的。然而,一些国家为了不承担义务,提出了许多问题,有些问题经过反复讨论仍然无法定论。


  在高级官员会议上,我积极参与磋商。在部长会议期间,前国务委员宋健发言阐述了建立新的全球伙伴关系的5点基本原则,受到了欢迎和好评。在里约环发大会期间,我国与“77国集团”密切合作,以“77+1”的方式,共同提出立场和决议草案,成为会议南北谈判的基础文件。特别是当会议争执不下、谈判处于僵局的时刻,各方都要求中国发挥协调作用,推动达成协议。


  一方面,中方代表团积极与“77国集团”沟通,达成了一致的合理主张,推动谈判在符合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另一方面,美、欧、日等发达国家主动与我国进行小范围磋商,将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我们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本着求同存异的精神,推动在资金、技术转让等重大问题上达成了协议。最终,会议达成共识:发达国家必须提供“新的、额外的资金”,以帮助发展中国家改善环境。这笔资金要求达到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的0.7%,即每年大约为1200亿美元。同时还规定,发达国家要以“优惠的、非商业性的”条件转让技术,即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清洁的和无害的环境技术。


  可以说,中国代表团为里约环发大会的成功发挥了独特作用。“77国集团”主席、巴基斯坦常驻联合国代表马克大使说,中国增强了发展中国家的声音和力量;一些西欧、北欧国家代表表示,中国在整个里约环发大会中发挥了建设性作用。特别是李鹏总理出席首脑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还分别与20多个国家领导进行了会见、会谈,共商人类生存与发展大计。并就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问题和如何发展双边关系等深入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广泛共识。有利于在环境与发展领域和其他国际事务中进一步开展国际合作,推动了中国同有关国家双边关系的发展,是我国又一次重大外交活动。


  中国从维护和平、促进发展、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为子孙后代长远利益出发,明确提出关于加强环境与发展领域国际合作的5点主张,受到了会议的高度重视和国际社会的普遍赞扬。许多发展中国家代表说,李鹏总理的讲话站在当代国际关系的高度谈环发合作问题,并且突出维护国家主权,为发展中国家伸张正义,说出了他们的心里话。


  点击三
  焦点关注 对里约环发大会成果的评价
  关键思路 可持续发展战略被广泛认可,发达国家没有切实履行承诺


  记者:1992年里约环发大会召开之后至今的20年间,国际环保合作发生了哪些变化?您如何评价会议成果的实施情况?

 

  曲格平:从直接成果上看,里约环发大会通过并签署了5个重要文件,即《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其中《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和《21世纪议程》提出建立“新的全球伙伴关系”,为今后在环境与发展领域开展国际合作确定了指导原则和行动纲领,也是对建立新的国际关系的一次积极探索。


  在里约环发大会的推动下,国际社会在可持续发展领域出现了积极的变化,具体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一是《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诸多环境公约相继生效。全球性、区域性、双边环境保护公约、条约和议定书不断出台,公约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有关公约正在实施,有的已经产生良好效果。


  二是各国政府做了大量努力,将可持续发展纳入本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150个国家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2000多个城市制定了地方《21世纪议程》。


  三是国际组织致力于可持续发展。联合国于1993年成立了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21世纪议程》在全球的执行情况。同时成立了以专家为主体的可持续发展高级咨询委员会(我也荣幸地成为了其中一员),为联合国秘书长处理环境事务提供咨询、建议。


  四是可持续发展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世界人民环境意识大大增强,关心并参与环境保护的人与日俱增。里约环发大会之前,发达国家民间团体和非政府组织在推动政府重视环境方面起到了先锋作用。在不足10年的时间内,民间环保组织已遍布全球。


  五是国际社会总体上对各种环境问题的研究更加深入,政策措施日益具体化。在一些环境保护做得比较成功的国家,可持续发展领域法律不断出台,政策体制更加灵活。一方面,法律、政策和标准等不断细化、发展和完善;另一方面,通过财政、税收、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等手段,调动市场力量,引导生产和消费模式的改变。


  在里约环发大会上,资金、技术转让和机构设置3个关键问题的谈判十分艰难。最终发达国家做出一定承诺,但在付诸实施的过程中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资金问题,美国拒不接受0.7%的额外援助资金,发达国家对外援助资金(简称ODA)还在不断减少。


  我曾被聘请担任全球环境基金(GEF)的高级顾问,这是一个独立的国际机构。《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指定全球环境基金作为资助渠道,只有签署相关公约的国家才有资格申请全球环境基金的资助。全球环境基金负责根据协议,管理和向各个发展中国家分配发达国际提供的这部分额外资金。我在担任顾问期间看到,每年收到的援助资金仅为20亿~30亿美元,与规定的1200亿美元差距很大。


  里约环发大会后,可持续发展战略被各国广泛认可。但是,真正按照可持续发展方式发展的国家还很少见,甚至可以说还没有这样一个完美的典型。不过,局部的、分散的个体典型正在大量涌现。


  1992年6月27日,我向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作了关于里约环发大会的汇报,并组织起草了《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它涉及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方面,其中“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转变传统发展模式”被列为十大对策之首。《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认可,并由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转发至全国推行。1994年,为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我国编制并发布《中国21世纪议程》。这是第一个国家级21世纪议程,公布了中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行动计划和措施。1997年我国把可持续发展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