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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提升环保优化发展效力?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时间:2012.07.06

  记者从安徽省滁州市环保局获悉,为夯实“十二五”环保基础,滁州市明确今年全市环保工作的主线是“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促进转型发展”,不断加大环境治理、环境监管和生态保护力度,突出抓好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倒逼作用,全面提升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的效力和作用,实现在优化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滁州市委书记江山(左)与各县(市、区)领导签定环保责任状

统筹总量减排比例


  建立准确的污染监测体系,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数据有效性审核


  强化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确定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根据减排目标任务,统筹确定各县(市、区)“十二五”及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比例。


  制定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把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重点企业和单位。建立准确的污染监测体系,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数据有效性审核,加强监测系统标准化建设。


  实行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加大污染减排核查工作力度,实行每月调度、每季巡查、半年督察,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重点减排工程建设缓慢的地区采取“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等措施。坚决落实污染减排责任制、问责制,强化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推进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和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严格在线监控设施管理,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水平,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脱氮设施建设。加强燃煤电厂脱硫设施运行监管。督促燃煤电厂、日产4000吨水泥生产线脱硝设施和建材、化工等非电行业脱硫设施建设。


  整治农业源污染和汽车尾气污染。优化养殖模式,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开展粪便资源利用和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环境监督管理,逐步施行机动车辆环保标志管理,实施机动车尾气治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在酿造、制药、羽绒制品、电镀等行业依据国家颁布的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改造。


  突出结构减排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地推行现有企业群集约化和燃料清洁化,加快搬迁企业进园区。强化源头管理,遏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优化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


  建设项目规划先行


  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推行环境风险评估机制


  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重点抓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扩区规划环评,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全力支持“大滁城”建设、“五城联创”等八大指挥部和列入全市“661”行动计划中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的环评工作,积极做好项目审批衔接工作。


  开展环评执法检查。对2001年以来审批的建设项目,逐一排查环评执行情况,加强环保验收工作,建立“三同时”现场督察机制,对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不落实的项目一律限期整改,切实提高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


  严格重污染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严格遵守“规划先行,环保准入”原则,对“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严格把关,防范由产业转移、招商引资带来的污染转移,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加强与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指导与督促工作。加强环保窗口建设,高标准严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深化窗口“两集中两到位”,进一步完善“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服务功能。转变服务方式,畅通“绿色通道”,推行准时、限时、延时的“三时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审批程序、审批时间、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加强环境执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开展重点流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集中整治,打击私设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和放射源日常监管。推进家电以旧换新、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督促全市推进危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加强退役废旧放射源收贮管理,对因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破产企业等废弃的放射源加大监管力度,消除废弃放射源安全隐患。


  加强环境应急和环境安全管理。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推行环境风险评估机制。针对重点风险源及敏感区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完善信访办理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包案、带案下访等制度。开展环境问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加强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案件的处理,及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一河一策重点整治


  对重污染河流实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改善河流水质


  加强水环境基础建设。抓住国家新一轮水利设施大建设的有利时机,按照滁州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大水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加快大小流域、低洼地治理和清塘、清渠、清淤进度。加强城乡自来水和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续建16个乡镇自来水厂,修建供水管道1800公里,保证城乡生产生活用水。


  整治重污染河流水环境。继续按照“一河一策”思路,重点对来河、襄河、清流河、滁河等重污染河流编制综合治理方案,结合上述部分河道环境综合改造提升工程,明显改善河流水质。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全面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加大“一法一条例”执行力度,强化库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严厉打击保护区内一切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


  改善城区环境质量。强力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步伐,按照创模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强化指导、跟踪督办,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加大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集中开展施工扬尘、城市噪声、燃煤锅炉等专项整治。


  实施乡村环境专项整治。对分布在乡村的企业进行污染普查,集中整治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或运行不规范现象。扩大村镇“清洁工程”覆盖面,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逐步完善乡村环境基础设施配套。


  深入开展生态系列创建。积极开展“百千万工程”建设,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生态乡镇、村推荐报送活动,集中力量开展国家生态乡镇、村创建。继续做好国家“以奖促治”项目实施工作,积极争取国家“以奖促治”和省“以奖代补”资金,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滁州市环保局局长蒋新志(左二)深入污水处理厂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