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产业发展如何避免同质化?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时间:2012.07.13
据深圳交易所去年提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现状及特点分析》报告显示,各地“十二五”规划中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布局及各地相关上市公司分布已现“同质化”苗头。尤其是京沪粤等经济发达地区,几乎形成了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全覆盖。同时,全国各地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冷热不均。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及节能环保等具有一定传统产业性质的产业备受关注,甚至于过热。很多地方不顾人力资本和投资条件是否具备,大力发展比传统行业还要耗能的新能源产业的产品制造。而新材料、生物技术等产业由于技术和资源瓶颈难以突破,受到冷落。这些情况意味着各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显现同质化趋势。
历史经验证明,无论是一个城市,还是一个区域,抑或一个国家,如果在同一个时期的经济发展战略选择,以相同的产业作为支柱型产业,那么其结果必将出现盲目投资和重复投资,极大地浪费有限资源。必然使得生产要素、原料资源、市场份额的配置产生不合理的状况,加剧了经济运行环境的紧张局面。最终不但会受到市场规律的惩罚,而且必然导致环境保护公共产品闲置、污染物叠加、产业间环境要素相互影响的环境负效应。
造成近期新兴产业同质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是上级政府部门不注重地方区域间产业规划的综合协调。此外,还有3方面因素不容忽视。一是政策引导不力。有的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缺乏科学性和约束力,形同虚设。错误的政绩观使一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各自为政,重数量,轻质量,造成新兴产业同质化;二是市场信息不畅。部分产业准入门槛偏低,产业标准不明确,行业协会不健全,功能发挥不充分,对产业信息的掌握不够全面,造成新兴产业同质化;三是企业急功近利。一些投资者被短期内市场表象所迷惑。尤其国际市场变化莫测,忽略了对新兴产业可行性的研究。追逐短期利益,对新产品研究开发不力,造成新兴产业同质化。
这些历史和现实经验教训毋庸赘述,新兴产业同质化问题必将会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极大障碍,必须从根本上加以解决。解决的办法就是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加大市场调节力度,促进企业开发创新。因此,环保部门务必有所作为,谨防战略性新兴产业同质化发展可能引发的潜在环境,及早从源头上进行控制。
切实强化环境规划环评的实施力度。在当前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初期,各级环保部门要在地方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阶段,认真履行法定的规划环评职责,增强区域发展中各地环境保护能力的互补优势,促进决策者对科学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内涵的认知。为决策层高瞻远瞩、开拓视野、科学定位、预防战略性产业同质化发展,提供必要的维护区域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依据。
加快研究和制定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科学发展的环境经济政策。各地选择战略实施性新兴产业时,必然会受到市场经济对新兴产业产品的成本价格反应。各级环保部门要抓住时机,出台相应的环境经济政策,用以鼓励在发展新兴产业中,能够紧密结合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污染排放的产业或产品项目,激励发展新兴产业与提升污染防治技术同步推进。同时,要制定和实施不同地区区域发展新兴产业的环境经济政策差别待遇。
大力发挥生态工业示范成果对新兴产业发展的产业补链促进作用。环保部门要协助政府和企业,在新兴产业发展中推进生态工业建设。对现有属于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企业,应当在补充产业链的项目建设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包括运用新技术改造传统的商业,成为现代物流产业。同时,在区域合作的基础上,适度运用上一级行政资源,调度产业链的互补,从而防止出现区域间重复投资、建设和浪费资源能源、排放增量的弊端。
进一步推进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加快环境行政管理法治化进程,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地方区域的产业、经济、环境政策和法定责任。注重当地及其区域间在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竞争态势,及时掌握产业经济主体的环境行为。对于有利于国家和区域间可持续发展的新兴产业,应当给予法治保障和主动服务。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产业选择,应当严格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积极发挥媒体的社会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地方的新兴产业发展涉及当地民生,环保部门要主动争取宣传部门的支持。不但发挥主流媒体的主导作用,还要充分运用“全媒体”的强大传播功能,藉此调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积极性。发动全民关心新兴产业发展决策以及实施中对民生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推动政府积极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环境权益的公平公正,实现区域间经济与环境平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快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