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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岂能包住火?

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 时间:2013.05.29

◆李春元


  笔者近日听闻了3件来自基层、与环境保护相关的事情,颇为感慨。
  第一件,某乡政府为求多收一点利税,帮一违法企业遮“三无”建设之丑,结果上级追查责任,乡长被免职,相关部门领导被处分。
  第二件,某地环境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明明发现一家化工企业在偷排偷放,却因有领导打电话说情,碍于面子,在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时,隐瞒此严重违法事实。结果,在上级突查时违法企业再次被查获,企业负责人把环境执法人员早已知情这一事实抖落了出来。
  第三件,某地一县级环保局副局长,在上级检查企业违法排污、超标排污、恶意排污情况时,以保护当地名誉为借口,指使部下为一污水处理厂出据假数据、假证明,致使群众上访不断,引发责任追究,副局长最终丢了官职。
  这3件事最初都是基层政府或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出于好心,却没有想到最终会引火烧身。3件事有3个共性,就是为了保税收、保名誉、保情面。
  表面上看,上述“三保”有充分的理由、充足的情谊,充满了人情味。但是,如果我们站在党纪政纪、法律规定、绿色发展层面去分析,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不顾环境被污染的事实,一些地方政府一味地保税收,事实上保的却是GDP,是发黑的政绩,是自己的虚荣与官帽。这样的经济增长、这样的发展成果,根本就是得不偿失。就是说得再好听,组织和群众也不会答应。
  环保部门保政府,两者是上下级关系,下级服从上级按说也是符合组织原则的。但事实上,除此之外,环保枉法人员之所以如此听招呼,恐怕也有私心杂念在作祟。因此,企业出了事,只要政府领导拿出“保地方面子为重”的招牌,环境执法人员则能捂则捂。可是,纸毕竟包不住火,一旦捂不住了,就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罚。
  环境执法者保企业,又是出于何种心理?恐怕这个问题更复杂。吃人家嘴短、收人家手短,帮违法者讲情,肯定有短在先。当然,可能也有一些执法人员心软,念违法排污企业是初犯或以为外人不知道,遮遮丑、抬抬手,让违法排污者过了处罚关。殊不知,这正是宁伤众人,不伤一人;宁伤世人,不伤恶人;宁伤环境,不伤个人情面的下策,是枉法渎职之举。
  政府也好,部门也好,执法者也好,分析众多遮与捂的原因,不外有4类:一是私欲作祟;二是原则性差;三是法纪观念淡薄;四是有些地方对类似情形处理不够严肃。
  在打击违法排污、违法建设声势一浪高过一浪,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今日,很多环境问题捂是捂不住的,而且往往越捂越热,越遮越丑,越压事越大。最终是谁捂谁就引火烧身,谁遮谁就打自己的耳光,谁压谁就抱住个不定时的炸弹。
  现今中国正在阔步迈进法治社会。公民要学法守法,企业要知法守法,政府部门官员更要带头懂法、讲法、守法。
  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人民群众要求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呼声高涨,这正是环境执法蓄势发力的时候,是环境执法人员有所作为的时候。
  作为基层政府,应更加支持当地环保部门依法开展工作,积极探索环保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新机制,加大对企业法人学法普法守法的宣教工作力度,使环保工作得到社会公众更多的支持。同时,各级政府还应不断加大对恶性违法排污行为,尤其是对恶意中伤执法人员和暴力抗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如果对违法行为从轻、从松处理,甚至姑息、包庇、纵容,只会助长其嚣张气焰,加大环境执法难度,伤害环境执法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广大环保工作者在打好蓝天保卫战和深入开展查非法排污、查超标排污、查恶意排污中,要不怕辛苦、不怕加班加点、不怕困难,不怕得罪人,应廉洁自律,依法办事,使一批批违法排污单位受到严处与追究。
  不论是政府、政府部门还是普通执法人员,在知晓企业的不法行为后,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及时公开真相,依法依规办事。该停止建设的予以拆除、该停产整顿的整顿、该挂牌督办的督办、该处罚的严厉处罚、该曝光的曝光。要让违法违规的企业受到应有的制裁与处理,切不可漠视群众的举报,纵容违法者恶行,趟进浑水帮恶人。
  对企业违法的一些问题,早发现、早改正、早处理,对企业、对政府、对执法人员都有好处。遮遮掩掩、捂捂盖盖,只会使企业违法的事实越积越大、越积越多,到头来收拾不了。表面上看,是在帮企业,实质上是害民害企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