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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纠结谁在为谁打工?

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 时间:2013.05.29

  ◆贺震
  在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中,笔者注意到一个现象,就是一些从事环保工作的同志纠结于“谁在为谁打工”的问题,这直接影响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顺利推进。
  实践告诉我们,不管做什么事情,如果思想不通,行动肯定消极,即使迫于上级要求的压力不得不做,工作成效也不会太好。对此,正确认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走出认识误区,对于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开展很有必要。
  保险产品的买卖是一种市场行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众多保险产品中的一种,保险公司向企业推广这一险种天经地义。环保部门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助推保险公司打开市场、扩大业务,乍一看,好像是在为保险公司打工。其实姑且认可这一观点也没什么。我们建设的是服务型政府,服务企业、服务市场、服务经济发展是政府部门的份内事。保险公司作为企业,也是政府的服务对象,环保部门为保险公司提供服务再正常不过。
  但是,如果认识仅止于此,就有失偏颇了。因为,对于环保部门和保险公司来说,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一个双方互利共赢的过程,而不是简单的谁在为谁打工。
  环保部门推动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企业,都是具有较高环境风险的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是环保部门的当然职责。因此,对高环境风险企业的环境监管,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
  并且,政府推动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后,就相当于将其环境污染损害的经济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与这些企业利益攸关。保险公司基于自身盈利追求,会不遗余力地采取措施帮助投保企业查漏补缺,防范环境风险,将污染事故扼杀在摇篮里。这就在无形中壮大了企业环境监管的力量。在这一过程中,保险公司与环保部门对投保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有着共同诉求。前者是经济利益所系,后者是行政职责所系。
  目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处于发展初期,其推广正面临两头不积极的尴尬。由于经济形势影响,很多企业普遍感到经济压力增大。同时,一些企业由于风险意识差、社会责任感不强,因此主动投保的积极性不高。就保险公司一方而言,由于目前投保企业较少,尚未形成规模效应,环境污染责任险是一种高经营风险产品,出于对自身经营风险的考虑,通常对此持谨慎态度。
  环境污染责任险是一种政策性、公益性险种,与交强险、安全生产责任险、校园安全责任险等政策性险种一样,在推广初始阶段离不开政府强有力的推动。特别是在当前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急需引入市场化的环境损害救济机制来防范和分散环境事故风险的情况下,环保部门理应责无旁贷地伸出“政府这只有形的手”,积极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国内外实践证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一项很好的环境经济政策。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无论对企业、社会、政府来说,都是一件有利无弊、多方共赢的好事。只要对环境保护有利、对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有利的,环保部门就不必纠结于“谁在替谁打工”,而应该积极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