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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部门联动实现齐抓共管

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 时间:2013.06.03

◆吉光辉 梁江涛
  近来,有一种现象值得关注,本该在源头就能解决的污染问题,却到了末端交到了环保部门手中。比如,有市民反映农贸市场家禽屠宰门市排放刺激性气味,环保部门检查时发现,家禽屠宰门市使用松香煺毛导致有刺激性气味排向空气环境。如果食品监督等部门在食品加工环节就能严把原辅材料、添加剂以及加工用化学、有毒有害物品的关口,就不会产生废气污染。

    作为从事基层环境监管的人员,笔者深深感到凭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势单力薄,经常在环境执法中处于被动境地。尤其是人民群众对环保部门期望值很高,甚至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责的事情也找到了环保局。这其中固然有一部分是群众对环保部门职责模糊不清的原因,但更多的是职责部门缺乏必要的联动沟通,协同执法。
  笔者认为,应突出3个"联合",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实现齐抓共管。
  联合司法部门,实现联动执法。由县法制部门对环境执法工作提供法律政策依据和规范指导;由县法院对环保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强制执行;由县公安局对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中的违法行为人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协助矛盾纠纷的处置和稳控;由县城管局协助解决城市三产中噪声、油烟扰民等问题;县工商、质监、消防、规划等部门,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审批和年检过程中,对涉及环保的项目予以把关、限批。
  联合监察部门,实施挂牌督办。根据环保属地管理要求,对镇区发生的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省、市信访案件,限期整改,跟踪督办,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环保部门共同实施挂牌督办,追究相关镇区责任。

  联合责任镇区,实行风险共担。以环保目标责任状来督促镇区将环境监管工作向下延伸,充分发动镇区政府参与环境执法,形成责任倒逼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镇区在环境监管中的作用。
  作者单位:江苏省阜宁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