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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扶不扶”话题引发大讨论 挺身而出扶起公德与责任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04.01

3月27日,深圳媒体刊登的《扶人司机马爱平 还没拿回他垫付的钱》报道见报后,令深圳市民唏嘘不已。当发现路人摔倒或昏迷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如何化解“扶不扶之惑”? 深圳各媒体围绕着全民关注的这个热点话题,发出了一封特别的征文启事,不少深圳市民通过来信、微博和论坛等多种方式,表达了对司机马爱平师傅的支持,同时踊跃参与讨论,结合亲身经历,发表了真知灼见。

    事件回顾:

    3月15日,深圳一位78岁的陈姓老太太下了公交车后摔倒,公交车司机马爱平下车将老人扶起并送至医院,垫付了近2000元医药费后陷入了“罗生门”:老人认定他是肇事者,声称因为司机提前关车门造成自己摔倒,老人的家属要求马爱平负责。事后,深圳警方调出马路上的监控路线,显示老太太是下了公交车后自己摔倒的。但是老太太及家属一直未给扶人司机马爱平道歉,其垫付的医药费也未得到归还。

  扶不扶大讨论一:

    市民讲述爱心故事: 女邻居摔倒昏厥 众人施救爱心流传

  “只要有人昏倒了,小区居民们都会义无反顾及时施救!”市民蒋汤清通过来信,讲述了发生在深圳龙华新区水榭春天的爱心小故事。

  3月11日晚9时,在深圳水榭春天小区鹤兰苑,一位正在遛狗的女业主被奔跑的大狗拉拽着,在大门前的台阶处摔了一跤,顿时昏了过去,躺在地上无法动弹。小区居民、保安丝毫没有犹豫,也没有顾忌任何后果,纷纷伸出援手展开施救,“有人急忙打120,有人打听到女业主老公的电话,立即联系”。居民邓阿姨是位退休医生,主动前来急救,小区保安迅速拿来两块沙发垫,和几个邻居一起小心翼翼地将晕倒的女业主抬到沙发垫上,让她侧身卧着。邓阿姨开始掐她的人中穴,发现她并没有完全昏迷,只是一时昏厥,于是她逐个掐合谷穴、内关穴,女业主紧闭的眼睛终于慢慢地打开了。

  当女业主神志逐步恢复,挣扎着坐起来后,她看到一直守候在身边小区的热心人士,感动得不停地作揖,反复说道:“谢谢!真的谢谢大家!”之后,她还亲自写了一封感谢信感谢所有参与救援的爱心人士。在信中,她坦言“患难见真情”,通过这件事情,她感受到了浓浓的爱心汇成的暖流,还表示以后“一定会加倍用我的爱心和善良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用实际行动回报大家的帮助和关爱!”

  正能量传递应永远大于负能量输送

  在化解“扶不扶之惑”大讨论中,不少网友和深圳热心市民建言献策表达观点,深入分析扶与不扶背后的社会伦理、社会道德,更多人进一步倡议挺身而出,勇敢扶起良知、公德与责任。

  “扶或不扶,考题摆在现实的桌面上,道德就在眼前呼唤着你……”深圳市民吴春丽在参与讨论的邮件中以这样几句话开头,她表示,多天来她十分关注大讨论,这也是一个重新学习“礼”的高度与延伸的机会。

  吴春丽说:“在开展‘扶不扶之惑’大讨论时,通过相互的学习,在彼此的观点中,在综合各方各路说法的同时,形成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学习氛围,我领悟到一个能让心态复苏的关键句:正能量的传递永远大于负能量的输送。”

  “我们不能因为负面事件的影响而带来消极情绪,从而将我们本来天生就有的积极的正面的能量给收藏起来,我们生活在这座有着‘丛飞精神’的城市里,没理由对‘扶或不扶’还产生质疑。”吴春丽相信,通过讨论+学习+总结=全民素养的大提升,也通过对来自民间的各路观点的积极参与、响应,通过反省+纠正+传递+正能量=重启阳光心态。

  “如果我遇到类似马师傅的事件,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帮助她。”深圳巴士集团公共汽车分公司南头车队的付涓表示:“别说是从我车上下车的乘客,就算是遇到跟你毫不相干的陌生人摔倒,我也会伸出援助之手。每一次帮助别人以后,我会特别有成就感。”

漫画:冯大美

    扶不扶大讨论二:

    市民提出:深圳是一座扶得起良心的城市

    讨论中,有深圳市民提出 “深圳应该是一座扶得起良心的城市”,激起了强烈共鸣。“不是所有摔倒的老人都会讹人,不是所有的老人都不懂得感恩。”深网论坛的网友“sz_lwm2008”表示:“作为一个老深圳人,我始终坚信深圳应该是一座扶得起良心的城市。如果你觉得自己是一位真正的深圳人,那么,看到跌倒之人急需帮助,你自然会毫不犹疑地伸出援助之手救人于危难之中。” >>>点击阅读详细内容

  深圳读者张家旺在一天内连发了两篇文章参与讨论,他认为,受助后不感恩反而倒打一耙的人毕竟是少数。“关心、关爱弱势群体,真诚待人、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才是人性最为宝贵的东西。”但他也认为,今后我们在做好事时,应该“多长个心眼”。可以先找个见证人,或者用手机拍下照片,甚至先报警,再去救助老人,这样就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深圳市民:“扶”是毋庸置疑的答案

  3月30日,热心深圳市民邹志强也发来邮件表示赞同这样一个观点:“扶不扶”根本就不应是一个让人困惑的问题,扶危济困见义勇为,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是“最宝贵的人性”,“扶”是毋庸置疑的答案。

  “事实上深圳市很多年前就开展了‘全民急救知识普及’工作,2007年就已经达到中国红十字总会提出的普及率1%基本目标,而且医务人员、警察、消防员、司机、地铁工作人员等是首要普及人群。”邹志强认为,让更多人充分知晓、了解“怎么扶”应是化解“扶不扶之惑”的有效途径,也是现代公民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遇到需要救助的时刻,我们应该敢于并能够运用施救措施。

  “俗话说,救人如救火。见人跌倒不帮不扶不救怎么说都说不过去,有点让人心寒。”深圳市民黄观生认为,无论出于什么考虑,帮人扶人救人,危难之处显身手一直是中国几千年的传统美德,是公理,也是公民对责任与素养的最好诠释。见人危难就“跑、躲、避、离、走”,与当今着力建设文明社会是不相符的。

  黄观生认为,抛开现实诸多可以成为不扶的理由,是否从心里想扶、愿意扶的态度问题很重要。“人的本义与大义不能少,现在一些人的心‘倒’了,应当把其扶起来!现在一些人的心态有点儿‘歪’了,也应当把其扶正起来!如果有一天,人人都以仁心爱心帮人扶人救人,别人也以同样的心和行动回报自己,人活着该有多美好!”他感慨道。

  相关讨论

  建议:留下证据再救助路人

  呼吁:用法律武器保护好人

  当发现路人摔倒或昏迷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参与讨论的大多数深圳市民都认为应该施以援助。但不少市民心有余悸,认为最好在录像和拍照留下证据的前提下,扶起需要救助的路人。“最好用法律维护社会起码的道德底线和公平正义!”不少市民认为道德约束作用有限,应该建立法律机制,保护和鼓励好人做好事,对受到救助反而讹人的行为予以严惩。

  “如果雷锋还在,他肯定会说:我来扶!我并非雷锋,但是如果我是马爱平师傅,我也会说:我来扶!” ——深圳市民吴春丽

  “应该改进施救的方式,比如在扶人之前,通过先拍照、录像、录音等技术手段留存证据,或者找一个见证人,或者及时拨打110、120。”——深圳市民刘军

  “‘扶不扶’本来是无须犹豫,立即就扶的一件小事,就是因为现在好心人被反咬一口的事情多了,导致大家做好事的时候,多了顾忌,最好有人陪同,拍照或者录像为证的前提下,再帮助他人!” ——网友“大海之水”

  “即便公布了监控视频,马师傅还是摆脱不了肇事者的嫌疑,取回不了垫付的近2000元……希望国家制定相关政策保护行善者,同时严惩事件中的受益人损害他人的行为;并鼓励受益人给行善者一定程度的补偿,鼓励行善;还需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鼓励市民为行善者作证。” ——深圳市民韩文

  “通过梳理之前的案例,不难发现不扶的人并非人心冷漠,而是在扶之前,他们内心已经或多或少经历过思想的斗争,万一被讹怎么办?万一因为自己救助的不专业而造成二次伤害怎么办?万一因为救助而造成自己意外伤害怎么办?唯有法律的保障、法律的支持,才能替好人解围,避免好人被伤害!如果在国外冤枉好人,将被收监坐牢;如果出现不扶的事件,不扶者也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民谢先生

  “不要让雷锋在助人为乐之后满面泪流,建议学习美国的做法,对帮助者给予最大限度的保护,让帮助者彻底消除了后顾之忧,政府还应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救助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为何会出现扶不扶的问题,归根到底是社会道德的缺失和法律的空白!” ——深圳市民高伟

  “深圳已制定了相关的法律,但在不道德人的面前,法律显得这样苍白无力,强烈要求警方介入,支持马爱平师傅通过法律武器取回垫付的钱。讹人没有成本,就是放纵坏人做坏事!” ——网友“Szningli”

  “现在做好人还得担惊受怕、甚至被敲诈、勒索,这是社会的悲哀,只有加强普及法律和加快法治建设,将《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这部好人法宣传到位,才能让好人不流泪,鼓励更多人做好事。” ——深圳市民蒋先生

  相关评论:

  “扶不扶”是一道对深圳的道德考题

  三月,对国人来说,这是一个容易引起人怀想的月份,因为它还有另一个响亮而富有特殊意义的名字:“雷锋月”。

  曾记得,那样的日子,孩子口里唱得最多的歌是“学习雷锋好榜样”!那样的日子,公交车上让座谦让随处可见!那样的日子,家里有老人出门不用担心走路摔倒!那样的日子,扶人者和被扶者眼里都荡漾着善意,心里都涌动着暖流,脸上都满挂着吉祥!那样的日子你帮我助司空见惯!那样的日子舍己为人习以为常!那样的日子,最热络的词汇是“助人为乐”!不一定是在嘴上,却一定是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