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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多项措施加快推进“绿色河北攻坚工程”

来源:林业要情 作者: 时间:2014.04.15

        为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美丽河北,着力构建以绿色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扩大河北生态空间,为京津冀地区绿色协调发展提供生态支撑,河北省采取多项措施,加快推进“绿色河北攻坚工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河北省“绿色河北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各市、县(市、区)政府也成立相应机构。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安排“绿色河北攻坚工程”项目资金,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负责管辖路界范围内道路绿化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绿化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及河渠堤坝两侧绿化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山绿化工作,新闻单位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绿色河北攻坚工程”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和多方参与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投入机制。营造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等生态公益林的,以政府投资为主,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营造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等商品林的,以林权权利人投资为主,政府给予适当政策、资金扶持。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不断增加对造林及城市园林绿化的资金投入,重点加强林业生态工程和保障能力建设,完善造林绿化、城市园林绿化、林木良种和森林抚育的补贴制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整合水利、农业、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绿化资金,用足用好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项目中的绿化资金。鼓励荒山拍卖、反租倒包、土地流转用于国土绿化,通过农村“一事一议”及组织义务植树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
    三、创新体制机制。加快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完善林权流转制度,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和“谁投资、谁受益”政策,鼓励造林大户、合作社、工商企业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参与造林绿化,发展规模经营。支持农民兴办林业合作杜、股份合作林场、家庭林场等林业合作组织,探索建立涉林项目与林业合作组织对接机制,逐步扩大合作组织承担造林绿化、森林抚育、荒漠化治理、山区综合开发等重点生态工程项目的规模。通过创建绿色社区、绿色街道、绿色学校、绿色军营、绿色企业、绿色庭院、星级公园、园林式单位等活动,引导鼓励公众和社会团体参与造林绿化。
    四、严格目标考核。坚持和完善林业建设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绿色河北攻坚工程”目标任务列为林业建设主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按照《河北省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加大任期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作为组织部门对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向社会公布。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责任状,市、县(市、区)等也逐级签订责任状,纳入同级人大监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省政府督查室、省监察厅、省林业厅每年春季、秋季各组织一次专项督促检查,确保“绿色河北攻坚工程”扎实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