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生态保护法庭被被确定为审判工作联系点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04.15
近日,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到清镇市人民法院调研生态保护审判工作,将清镇市生态保护法庭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联系点。
据了解,为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通过法律手段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07年,清镇市人民法院成立了全国首家“生态保护法庭”,专属管辖贵阳市所有的环境保护、生态保护、资源类保护案件。截至今年3月,已受理各类环境保护类别案件736件,结案率为98.37%。
该庭被确定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联系点后,将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业务庭建立信息直报制度,把生态保护审判工作中的创新经验和做法直报最高人民法院。
来源: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