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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多措并举强退耕还林惠民力度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04.24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4月24日讯  多年来,新疆以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列入民生工程为契机,以强化服务退耕农户为宗旨,以退耕户的满意度为标准,积极搭建便民服务平台,强化优质服务,构建长效机制,着力于改善民生,加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一是坚持实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工程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地、县、乡各级领导干部政绩及民生工程落实的重要内容。每年林业厅与各地州市政府(行署)签订《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项目责任书》,并要求各地州市政府(行署)认真落实责任,逐级分解任务,与各工程县市签订责任书。结合自治区绩效考核,对各项政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是强化检查验收,确保补助资金安全使用。从2008年开始,新疆每年对原补助政策已到期的退耕地还林陆续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截至2013年底,全疆共验收311万亩,并对验收合格的300多万亩退耕林地及时兑现完善政策补助资金8.9亿元。确保了政策补助资金得以安全使用,切实做到民生工程惠及到退耕农户。
    三是积极支持退耕地还林低质低效林改造任务。2000年至2006年,新疆种植生态效益显著,但经济效益差的退耕林地76.3万亩,在“十二五”期间将这部分林分中可以改造的林分,用有经济效益的树种进行改造。通过将低质低效林进行林权流转,鼓励大户、专业户承包,退耕户自行改造等多种方式,改善树种结构、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生产力,提高退耕农户的收益,使退耕还林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富民工程。
    四是积极开展林下种植、棚圈建设,发展林农立体种植模式,多渠道增加退耕农户收入。根据退耕还林前期经济效益低等因素,在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项目时,为使退耕农户增加收入,各地结合实际,发展林农、林药立体种植模式,通过林中间作小麦、玉米、豆类、苜蓿等作物以及林间放养家禽增加收入。同时,对退耕种植的梭梭、红柳接种肉苁蓉发展林药模式。实现了上有林果,林下有作物家禽,地下有药材,经济效益显著,生态效益明显。(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