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类法律修改都将提上日程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04.25
本报北京4月24日讯 记者陈丽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及刑法、刑诉法有关规定的解释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在会上说,环保类法律修改都将逐步提上日程,环保法修改起到了引领作用。
信春鹰说,这部法律草案从一审到现在,差不多两年的时间,每次修改都要听取各个部门、各个方面的意见,针对社会最关切的问题作出制度上的有针对性的回应。我国的环保问题不是因为缺乏规则,而是因为有些规则已经落后于实践,没有操作性,还有就是执法的问题。
信春鹰说,本次环保法修改对环保一些基本制度作出了规定,如对环境规划、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环评、环境经济政策、总量控制、生态补偿、排污收费、排污许可作了规定。特别是根据公众意见,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针对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问题,设计按日计罚制度。这些都是通过大的制度回应社会的要求。环保法作为一部基础性法律,规定了基本制度。其他单行的环保法律是针对不同领域的具体情况规定具体制度。本法修订以后,其他法律和这部法律不一致的,适用本法,这部法律没有规定的,就适用那些单行法。环保法修改是针对我国严峻环境现实的一记重拳,一个重大的制度建设,将对未来的环保工作,对国家整个环境质量提升产生重要作用。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