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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文化遗产重在激发民间原创力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04.29

     保护与传承文化遗产,理应更多地从民间出发,尊重民间社会的原创力,不仅要激活民间过去的传统艺术内在的魅力,更要激活当代民间艺人们的原创力。

     近年来,我国日益强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人们在回望民间社会与传统文化中那些精美的创造时,犹如突然间发现了一个新的文化宝藏,用冯骥才先生的话来说,就是“突然发现自己是巨富的后人”。而人们之所以突然回望民间文化,是因为我们有过太久的遗忘,太久的背弃。经历了一个世纪的民间文化救亡化、民间文化运动化,中国民间文化生态几尽不存,中国主流社会对民间更是形成了一种集体遗忘。尤其是当城市向乡村扩张,当老房子成片拆除,当老技艺老剧种老歌谣逐渐失传或成为绝唱时,我们才突然发现自己因为遗忘而成为没有文化身份的人。

     所幸,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民间气息尚存。对此,我们要感谢那些保护人与传承人。因为他们使我们这个社会可以通过这些文化元素,了解一个地方一个历史时期流变而来的精神内涵与情感表现形式。这其中,国家文化部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民间文艺协会付出了巨大心力。在这种合力下,从主流社会到民间社会形成了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共识,因此有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有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日。文化遗产日不仅是展示全国文化遗产的日子,也是研究与思考我们如何保护民间文化遗产的时刻。

     我们之所以称一些文化节日、仪式、现象或艺术门类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仅仅因为它们面临失传、岌岌可危,而是因为它们没有了可资它们生存的文化生态。许多文化现象都出现在一定的时代、一定的文化生态之中,它们也有着一定的文化生命期。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审美心态与艺术表现方式就会发生改变,艺术样式与节庆仪式等等,也就随之消亡或变异。所以,如今更多传统的、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只能通过博物馆中展示的方式,让人们看到它存在过、影响过一个地方或一个时期的人们。

     因此,保护与传承文化遗产,理应更多地从民间出发,尊重民间社会的原创力,不仅要激活民间传统艺术内在魅力,更要激活当代民间艺人们的原创力。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都有自己独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譬如儿时唱过的歌谣,祖辈留下的传说,还有一些特定的手工制作方式,它们都是伟大的民间创造力的一部分,我们应该将它传承给自己的孩子,并通过一定的方式让它进入社会文化共享的资源库中,成为公共文化资源。而国家文化部门更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制作成音像,通过网络方式让公众共享。

                                                                                                               来源:邯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