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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应真正尊重文化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 时间:2014.06.19

     很多人熟悉一句话———“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就是耍流氓”。在不同的语境之下,这句话被进行了多种引申。现在,还可以引申为“不以保护文化为目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是耍流氓”。虽有点拗口,不过看过新闻背景,列位看官自会明白。据报道,日前,河南中牟县一处文物保护单位险些被拆除,原因是这一文物地处该县华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建设的拆迁范围之内。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始于联合国。顾名思义,其初衷当然是为了保护。因为世界各地有诸多需要传承的文化传统,一些更多是属于精神、习俗层面的传统,因为其非物质化、非视觉化,更容易受到忽视。联合国启动这样一个项目,意在提醒世人重视这些文化遗产,从而进行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联合国的行动,在中国得到了热切回应。不仅各地积极动员申报,而且还衍生出了国家级、省部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将来会不会延伸到县级、乡镇级,不得而知。不可否认,这些都对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很多地方政府本意并不在保护文化。其真正的意图,一是为了经济利益,二是为了政绩。显而易见,无论是申报那一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功,或多或少总会有一些银子批下来,有的还相当可观。另外还可以以此为噱头,开发旅游,甚至开发房地产,最终达到以文化保护促进经济效益的目的。所有这些文化的、经济上的成绩,最终都会是领导的政绩。

文化遗产保护得好,经济效益又好,这当然是领导应得的优异政绩。但一切都需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文化遗产得到真正的保护,进而各种形式的文化得到真正的尊重。不幸的是,很多地方发生的事情告诉我们,现实并不是这样。

一些地方官员,表面上很重视文化,但实质上并不尊重文化。重视文化,是因为非物质文化基地建设,能够带来各种经济效益,进而会产生政绩方面的效益。但除此之外,文化本身具有的真正的价值,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在这些官员眼中,文化及其文化保护,只是实现经济效益和政绩的工具。为了实现经济效益和政绩,可以保护文化。但如果有必要,出于同样的目的,也可以破坏文化。

这不由得令人唏嘘。文化,从来没有被真正地尊重过,也就不可能得到真正行之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