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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沙治沙实现历史性转变 宁夏10年染绿40多万个“足球场”

来源:银川日报 作者: 时间:2014.06.23

6月17日是第20个“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今年全国的主题为“绿化荒漠,美丽中国”。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公布数据,宁夏虽是我国土地沙化最为严重的省区之一,但经过10年的不懈努力,我区的荒漠化面积和沙化面积分别减少463万亩和69万亩,实现历史性转变。
  根据全国第四次荒漠化土地监测结果显示,1999年~2009年,宁夏荒漠化土地面积从4811万亩减少到4348万亩,沙化土地面积从1812万亩减少到1743万亩,实现了人进沙退、治理速度大于扩展速度的历史性转变。治沙户形象地比喻,这意味着宁夏人10年间染绿了40多万个“足球场”。
  “十一五”期间,宁夏建立了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区,依据不同地域采取形式不同的治沙模式。现如今,已形成包兰铁路腾格里沙漠段的“五带一体”防风固沙治理模式;毛乌素沙地的生态综合治理模式;黄河东岸沙地治理模式;扬黄灌溉生态农业(林业)综合开发治理模式。
  同时,我区积极开发沙产业。目前,全区各类沙产业产值达到35亿元以上,其中,沙区经果林和沙生灌木林已发展到1600多万亩,年产值16亿元以上;沙生药材种植基地接近200万亩,产值约1亿元;沙区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带动了旅游业的发展,沙漠旅游业产值达12亿元以上。全区企业参与治沙开发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有60多家,投资近10亿元,治理面积10万多亩,以白春兰为代表的个体造林治沙户14.7万户,投资4.1亿元,造林4.32万公顷。
  作为全国防沙治沙示范省区,自治区人大和政府十分重视防沙治沙的地方立法工作,于2010年12月1日颁布了《宁夏防沙治沙条例》。为推动防沙治沙事业持续发展,我区实行了“谁造林谁所有,谁开发谁受益,允许继承转让”的一系列政策,将拍卖、租赁、承包及无偿划拨宜林沙荒地治理开发使用年限放宽到30~50年,流动半流动沙地放宽到70年,并且允许继承、转让和抵押,这为增强防沙治沙活力,走出了一条主体多元化的路子。(记者  束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