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好新安江生态体系
来源:中安在线-江淮时报(合肥) 作者: 时间:2014.07.29
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战略部署,对生态补偿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财政部、环保部实施的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方案期限将至,为推动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建议我省向国家积极争取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新安江发源于黄山市休宁县境内海拔1629米的六股尖,是安徽省内仅次于长江、淮河的第三大水系,是浙江省最大的入境河流。新安江平均出境水量占千岛湖年均入库水量的68%以上,是下游地区最重要的战略性资源,为华东地区最坚实的生态安全屏障。
近几年来,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到2013年底,综合治理、对应生态补偿机制试点项目等完成投资约395.1亿元。
目前,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已全面展开并取得初步成效,保持了水质持续优良和稳定。根据皖、浙两省联合监测结果显示,新安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试点方案考核标准,且好于2008—2010三年平均水平。
不过,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当地政府也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困难和压力:
一是资金的压力。目前排定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近1600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实施的项目达500个以上,投资规模超过400亿元;从长远看,日常管护资金需求量大,仅村庄垃圾清理和河道打捞等每年近6000万元,还有企业关停并转、林农补助、环境监测管理等尚未纳入补偿范围;目前补偿试点资金量少且用途比较窄,主要用于项目治理,没有扩展到渔民、林农、生态移民等生态保护者直接补偿以及地方发展机会成本补偿等方面,没有充分体现补偿的内涵;试点仅对水环境质量进行补偿,没有完整体现新安江生态功能价值。以黄山市目前的财力,要全面完成治理项目,资金缺口巨大,而且一旦试点工作结束,目前取得的良好工作态势将很难保持。
二是保护的压力。从自然因素看,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流域年均径流的减少,上游缺少大型调蓄水库,河道调丰补缺能力薄弱,导致水体自净能力降低,且一旦遭遇特殊情况、极端天气,新安江水质各项指标变化趋势就难以控制。从社会发展因素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给水源保护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还很突出,持续保持水质稳定和优良难度很大。
三是发展的压力。目前黄山市人均 GDP、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等多数指标只有杭州的三分之一左右。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的愿望极其强烈,加快发展与保护环境的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黄山市农村人口主要集中在新安江沿线山区库区,要实施生态修复与保护、治理水土流失,势必会减少农民、林农“靠山吃山”的收入来源;另一方面,出于新安江保护的需要,一些前景很好的项目不敢引进、不能实施,也牺牲了很多发展机会。
四是工作的压力。“三河三湖”治理历时多年、投入资金巨大就是前车之鉴。此外,作为全国首个跨省流域上下游补偿试点,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方方面面的期望值又很高,而且涉及到皖浙两省,如何起到试点示范的作用的压力大。
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战略部署,对生态补偿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财政部、环保部实施的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方案期限将至,为推动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建议我省向国家积极争取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进一步创新政策,建立和完善新安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一是要建立新安江生态长效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调整,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任务。为巩固和发展新安江生态保护成果,试点结束后,建议国家及时将试点方案转变为长效补偿机制,将补偿基金纳入国家财政预算。
二是要提高补偿额度。试点方案每年安排资金5亿元 (中央3亿元,安徽、浙江各1亿元),与实际实施综合治理所需400亿元资金相比差距很大。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两年多来,黄山市采取各项严厉措施,斥巨资对流域污染源进行整治,取得显著成效,沿江群众也为此付出了巨大牺牲。目前的补偿资金用于流域综合治理尚且差距很大,对当地群众因保护流域生态而付出的经济损失更没有能力进行实质性补偿。建议按国际惯例和群众实际损失核定新的生态补偿标准,并逐年有所提高。
三是要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目前试点资金只能用在工程治理上,使用范围局限过紧,不能发挥资金效益最大化。建议将资金的使用拓展到三个方面,即用于治理、用于日常管护和用于机会成本补偿。
四是要尽快出台《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将新安江流域的保护和发展列入国家战略规划并尽快付诸实施,争取设立国家生态文明特别试验区,争取国家财政、产业、金融等政策,鼓励先行先试,帮助我省把生态新安江流域保护和发展得更好,使得两岸的山更绿、水更清、人民更富裕。
五是要组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工作协调机构。建议建立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综合协调机制,承担流域统筹规划、制定制度、协调利益等主要职能,协调解决经济发展布局、环境整治、利益调整等重大问题,落实联防联控、合力治污、保护水质等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新安江发源于黄山市休宁县境内海拔1629米的六股尖,是安徽省内仅次于长江、淮河的第三大水系,是浙江省最大的入境河流。新安江平均出境水量占千岛湖年均入库水量的68%以上,是下游地区最重要的战略性资源,为华东地区最坚实的生态安全屏障。
近几年来,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到2013年底,综合治理、对应生态补偿机制试点项目等完成投资约395.1亿元。
目前,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已全面展开并取得初步成效,保持了水质持续优良和稳定。根据皖、浙两省联合监测结果显示,新安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试点方案考核标准,且好于2008—2010三年平均水平。
不过,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当地政府也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困难和压力:
一是资金的压力。目前排定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近1600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实施的项目达500个以上,投资规模超过400亿元;从长远看,日常管护资金需求量大,仅村庄垃圾清理和河道打捞等每年近6000万元,还有企业关停并转、林农补助、环境监测管理等尚未纳入补偿范围;目前补偿试点资金量少且用途比较窄,主要用于项目治理,没有扩展到渔民、林农、生态移民等生态保护者直接补偿以及地方发展机会成本补偿等方面,没有充分体现补偿的内涵;试点仅对水环境质量进行补偿,没有完整体现新安江生态功能价值。以黄山市目前的财力,要全面完成治理项目,资金缺口巨大,而且一旦试点工作结束,目前取得的良好工作态势将很难保持。
二是保护的压力。从自然因素看,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流域年均径流的减少,上游缺少大型调蓄水库,河道调丰补缺能力薄弱,导致水体自净能力降低,且一旦遭遇特殊情况、极端天气,新安江水质各项指标变化趋势就难以控制。从社会发展因素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给水源保护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还很突出,持续保持水质稳定和优良难度很大。
三是发展的压力。目前黄山市人均 GDP、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等多数指标只有杭州的三分之一左右。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的愿望极其强烈,加快发展与保护环境的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黄山市农村人口主要集中在新安江沿线山区库区,要实施生态修复与保护、治理水土流失,势必会减少农民、林农“靠山吃山”的收入来源;另一方面,出于新安江保护的需要,一些前景很好的项目不敢引进、不能实施,也牺牲了很多发展机会。
四是工作的压力。“三河三湖”治理历时多年、投入资金巨大就是前车之鉴。此外,作为全国首个跨省流域上下游补偿试点,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方方面面的期望值又很高,而且涉及到皖浙两省,如何起到试点示范的作用的压力大。
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战略部署,对生态补偿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财政部、环保部实施的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方案期限将至,为推动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建议我省向国家积极争取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进一步创新政策,建立和完善新安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一是要建立新安江生态长效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调整,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任务。为巩固和发展新安江生态保护成果,试点结束后,建议国家及时将试点方案转变为长效补偿机制,将补偿基金纳入国家财政预算。
二是要提高补偿额度。试点方案每年安排资金5亿元 (中央3亿元,安徽、浙江各1亿元),与实际实施综合治理所需400亿元资金相比差距很大。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两年多来,黄山市采取各项严厉措施,斥巨资对流域污染源进行整治,取得显著成效,沿江群众也为此付出了巨大牺牲。目前的补偿资金用于流域综合治理尚且差距很大,对当地群众因保护流域生态而付出的经济损失更没有能力进行实质性补偿。建议按国际惯例和群众实际损失核定新的生态补偿标准,并逐年有所提高。
三是要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目前试点资金只能用在工程治理上,使用范围局限过紧,不能发挥资金效益最大化。建议将资金的使用拓展到三个方面,即用于治理、用于日常管护和用于机会成本补偿。
四是要尽快出台《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将新安江流域的保护和发展列入国家战略规划并尽快付诸实施,争取设立国家生态文明特别试验区,争取国家财政、产业、金融等政策,鼓励先行先试,帮助我省把生态新安江流域保护和发展得更好,使得两岸的山更绿、水更清、人民更富裕。
五是要组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工作协调机构。建议建立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综合协调机制,承担流域统筹规划、制定制度、协调利益等主要职能,协调解决经济发展布局、环境整治、利益调整等重大问题,落实联防联控、合力治污、保护水质等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快推进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