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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起连续5年福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有望每年每亩提高2元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 时间:2014.08.01

     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13年林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的报告》。对政府部门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新举措。
  根据报告,201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安排林业资金32.2亿元,已下达32.1亿元,重点安排包括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7.45亿元,森林资源培育资金13.67亿元,森林资源保护资金1.52亿元,林业经济发展项目资金2.97亿元等。
  报告同时指出,全省林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阶段工作计划: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仍偏低,我省将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对生态效益补偿的投入力度,并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稳步增长机制,建议从2015年起连续5年,每年每亩提高补偿标准2元;同时,我省将加大对森林抚育资金的投入。
  此外,基层林业专项资金结余量大、对基层林业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有待提高、林业生态保护的力度还有待加大等问题,我省将通过完善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对林业专项资金的检查监督及推进林业立法工作等加以改进。(记者 郑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