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各地环保 >> 正文

云南专员办到昭通市开展湿地及森林资源管理检查调研

来源:云南专员办 作者: 时间:2014.08.01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8月1日讯  根据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工作安排,近日,云南专员办党组成员、副专员连文海带领专员办有关人员,对昭通市湿地、森林资源管理进行检查调研。
  检查组一行同昭通市林业局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先后与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领导、昭阳区、永善县和水富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一道,对辖区内个别涉林项目、湿地管理和县城新区、工业园区建设使用林地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了解。
  在反馈座谈会上,检查调研组对昭通辖区调研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连文海听取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市林业主管部门、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汇报和土地、交通、移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发言后,对昭通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发展林业事业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对昭通的历史、区位、资源和发展谈了自己的初步印象和体会,结合检查调研情况提出建议:一是昭通素有“锁钥南滇、咽喉西蜀”和“云南北大门”之称,昭通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要继续高度重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加快建设“森林昭通”,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推进昭通经济社会发展。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和《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按照相关法规,加强湿地保护机构及其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管理水平,逐步解决湿地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三是对违法使用林地、未批先占林地等违法使用林地问题要厘清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完善相关手续。四是针对今年林地定额不足等问题。充分发挥部门间的协调作用,由市县(区)政府牵头,征求发改委、工信委、林业等涉林重点项目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排查涉林项目情况,将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分清轻重缓急,认真审查,逐级上报。五是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发挥其组织生产、科技推广、行政执法、服务群众的职能和作用,特别是在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情况下,要把提供生产技术、良种壮苗、政策法律作为重点,引导群众发展产业,提高森林经营效益。
  昭通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市政府办、发改委、林业、工信委、国土、环保、水利、移民、供电、保护区管理局、旅游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云南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