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中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来源:河南日报(郑州) 作者: 时间:2014.09.04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中原大地正在掀起如火如荼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热潮。从本质上而言,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目的是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新型城镇化不仅是产业的城镇化、土地的城镇化、房子的城镇化,更是文化的城镇化。在河南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要坚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理念,积极保护和传承中原文化遗产,让广大中原儿女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浓浓的“乡愁”。
文化遗产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基点
新型城镇化不仅是一种城市发展理念,也是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新型城镇化建设应
回归城市作为“人类文明集聚地”这一原旨。
新型城镇化不是“解构”城市,而是在继承的基础上“重构”城市。然而,当下为数不少的城镇化仅仅是大拆大建、破旧立新,进行“千城一面、万楼一貌”的快速造城运动,这致使城市生活方式被解构、城市文明集聚功能被消解。正如杨东平先生所言:“当工业文明以其不可阻挡之势改变着世界的面貌时,由不同的国家、民族和历史形成的文化特色和独特的文化遗产正在迅速消灭。在全球化的文明演进中,城市的面貌和生活方式从没像今天那么雷同和千篇一律。因而,保存和营建城市独特的文化魅力,不仅是一种属于历史的、地域的、民间的
文化的自我拯救,也是城市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严肃课题,一个重大的挑战”。在河南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必须尊重并体现中原地域性特色问题,解决如何整合和重构中原文化问题,也就是中原城市的地方化问题。
新型城镇化不只是钢筋水泥的物理空间建设过程,还是文化的整合与重构过程。文化
整合与重构的重要内容就是地域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是一部部厚重的史书、一本本鲜活的档案,记录着广袤中原大地上村镇市井真实的发展历程,承载着
中原大地丰厚的社会文化信息,反映着中原大地特有的历史风貌和人情世俗,体现着中原儿女特有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是河南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深厚文化土壤。文化是城市的根与魂,只有倍加珍惜和呵护丰厚的文化遗产,
中原城市的文脉才能绵延不断、生生不息。在河南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一大批珍贵的
文化遗产得到了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一大批具有中原文化特色的文化项目得到了有效传承和大力弘扬。但是,毋庸讳言,一些散落于乡间和市井的文化遗产尚未得到有效重视和
科学保护,一些文化遗产在城镇化中毁于一旦、化为历史尘烟,一些风俗习惯、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因现代社会急剧变迁行将消失,广大中原儿女的精神家园和“乡愁”尚无寄托之处。
因此,在河南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紧紧抓住文化建设这一主题,按照“人与遗产共生、生活与遗产共处、传统和现代互融”的理念,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和更广的地域范围内充分尊重、保护文化遗产,继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建成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交相映辉、人文资源与自然资源有机互融的现代新型城市。
文化遗产的文化生态意蕴与价值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生态文明”。生态文明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包括自然生态、政治生态、社会生态、文明生态等。显然,文化生态既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本理念,也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新型城镇化所建设的不仅仅是人们生产生活必需的物理空间,更是人们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文化空间。村镇市井既是人们的生产生活场所,也是文化得以存续的空间,大量物质文化遗产遍布其中,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弥漫其内,这些有形无形的文化遗产具有深厚的历史价值、不朽的艺术价值和珍贵的科学价值,承载着中原社会发展的历史记忆,蕴含着中原文化的灵魂。
一方水土孕育一方文化。文化遗产以其特有的作用,在历史文化教育、乡土情结维系、文化身份认同、城市特色塑造等方面维系着中原城市的文化生态系统。从社会学的意义上而言,文化遗产是中原城市共有的信仰和象征,体现着中原城市的核心情感和价值。
文化遗产是历史的,更是现在的、未来的。正如单霁翔所言:“文化遗产不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凝固不变的对象。”在河南的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不是时空上凝固不变的保护与传承,不是把文化遗产当作遗物和古董,而是把文化遗产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使之具有日常生活的价值与意义。在此意义上而言,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就是以河南新型城镇化为基点进行的保护与传承,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就是为了守护住广大中原儿女理想的精神家园,留住广大中原儿女难以忘却的“乡愁”,这也是河南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效方式和重要途径。
文化遗产与新型城镇化并行共存
文化遗产是广大民众为满足日常生产生活需要而创造积淀的智慧结晶,蕴含着极为丰富的文化信息和鲜为人知的文化构成,对于维系中华民族血脉,弘扬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维护全球文化多样性,均具有重要作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既是河南新型城镇化的本质要求,也是河南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
广大民众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主体,也是文化遗产的享有者、保护者和传承者。无论是新型城镇化建设还是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政府只能发挥主导和引领作用,归根结底还要靠广大民众的实践活动。民间和民众是文化遗产的土壤和根基。只有充分依靠广大民众,积极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利用他们的力量,才能让文化遗产在河南新型城镇化中实现生命理想的“文化突围”。
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是河南新型城镇化的内在需求,河南新型城镇化是文化遗 产保护与传承动力来源。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目标就是让文化遗产走进人们日常生活,融入社会经济发展,给人们以精神享受和智慧启迪,给人们昭示未来发展方向。因此,河南新型城镇化和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有着共同的目标,两者并行共存。
在河南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保护传承文化遗产,让人们记得住浓浓的“乡愁”。文化遗产在历史的岁月中不断消失,只有唤起文化遗产享有者和消费者自然而快乐地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自觉,文化遗产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护与传承。费孝通指出,所谓“文化自觉”,是指一个民族或者生活在一定文化历史圈子的人对其文化具有自知之明,并对其发展历程和未来具有充分的认识。对中华民族而言,文化自觉表现为对中华文化的发展前途充满信心、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充满信心、对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充满信心。对河南新型城镇化而言,文化自觉显然是最根本、最持久的动力来源。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显然是培养广大中原儿女文化自觉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
河南新型城镇化旨在引导广大中原儿女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保护、享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这有助于唤醒作为文化遗产享有者和消费者的广大中原儿女的文化自觉,并自然而快乐地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进而形成文化自觉,增强文化自信,实现文化自强。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机互融、共存并行中,河南新型城镇化就留住了广大中原儿女浓浓的“乡愁”。
文化遗产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基点
新型城镇化不仅是一种城市发展理念,也是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新型城镇化建设应
回归城市作为“人类文明集聚地”这一原旨。
新型城镇化不是“解构”城市,而是在继承的基础上“重构”城市。然而,当下为数不少的城镇化仅仅是大拆大建、破旧立新,进行“千城一面、万楼一貌”的快速造城运动,这致使城市生活方式被解构、城市文明集聚功能被消解。正如杨东平先生所言:“当工业文明以其不可阻挡之势改变着世界的面貌时,由不同的国家、民族和历史形成的文化特色和独特的文化遗产正在迅速消灭。在全球化的文明演进中,城市的面貌和生活方式从没像今天那么雷同和千篇一律。因而,保存和营建城市独特的文化魅力,不仅是一种属于历史的、地域的、民间的
文化的自我拯救,也是城市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严肃课题,一个重大的挑战”。在河南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必须尊重并体现中原地域性特色问题,解决如何整合和重构中原文化问题,也就是中原城市的地方化问题。
新型城镇化不只是钢筋水泥的物理空间建设过程,还是文化的整合与重构过程。文化
整合与重构的重要内容就是地域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是一部部厚重的史书、一本本鲜活的档案,记录着广袤中原大地上村镇市井真实的发展历程,承载着
中原大地丰厚的社会文化信息,反映着中原大地特有的历史风貌和人情世俗,体现着中原儿女特有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是河南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深厚文化土壤。文化是城市的根与魂,只有倍加珍惜和呵护丰厚的文化遗产,
中原城市的文脉才能绵延不断、生生不息。在河南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一大批珍贵的
文化遗产得到了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一大批具有中原文化特色的文化项目得到了有效传承和大力弘扬。但是,毋庸讳言,一些散落于乡间和市井的文化遗产尚未得到有效重视和
科学保护,一些文化遗产在城镇化中毁于一旦、化为历史尘烟,一些风俗习惯、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因现代社会急剧变迁行将消失,广大中原儿女的精神家园和“乡愁”尚无寄托之处。
因此,在河南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紧紧抓住文化建设这一主题,按照“人与遗产共生、生活与遗产共处、传统和现代互融”的理念,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和更广的地域范围内充分尊重、保护文化遗产,继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建成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交相映辉、人文资源与自然资源有机互融的现代新型城市。
文化遗产的文化生态意蕴与价值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生态文明”。生态文明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包括自然生态、政治生态、社会生态、文明生态等。显然,文化生态既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本理念,也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新型城镇化所建设的不仅仅是人们生产生活必需的物理空间,更是人们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文化空间。村镇市井既是人们的生产生活场所,也是文化得以存续的空间,大量物质文化遗产遍布其中,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弥漫其内,这些有形无形的文化遗产具有深厚的历史价值、不朽的艺术价值和珍贵的科学价值,承载着中原社会发展的历史记忆,蕴含着中原文化的灵魂。
一方水土孕育一方文化。文化遗产以其特有的作用,在历史文化教育、乡土情结维系、文化身份认同、城市特色塑造等方面维系着中原城市的文化生态系统。从社会学的意义上而言,文化遗产是中原城市共有的信仰和象征,体现着中原城市的核心情感和价值。
文化遗产是历史的,更是现在的、未来的。正如单霁翔所言:“文化遗产不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凝固不变的对象。”在河南的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不是时空上凝固不变的保护与传承,不是把文化遗产当作遗物和古董,而是把文化遗产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使之具有日常生活的价值与意义。在此意义上而言,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就是以河南新型城镇化为基点进行的保护与传承,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就是为了守护住广大中原儿女理想的精神家园,留住广大中原儿女难以忘却的“乡愁”,这也是河南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效方式和重要途径。
文化遗产与新型城镇化并行共存
文化遗产是广大民众为满足日常生产生活需要而创造积淀的智慧结晶,蕴含着极为丰富的文化信息和鲜为人知的文化构成,对于维系中华民族血脉,弘扬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维护全球文化多样性,均具有重要作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既是河南新型城镇化的本质要求,也是河南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
广大民众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主体,也是文化遗产的享有者、保护者和传承者。无论是新型城镇化建设还是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政府只能发挥主导和引领作用,归根结底还要靠广大民众的实践活动。民间和民众是文化遗产的土壤和根基。只有充分依靠广大民众,积极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利用他们的力量,才能让文化遗产在河南新型城镇化中实现生命理想的“文化突围”。
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是河南新型城镇化的内在需求,河南新型城镇化是文化遗 产保护与传承动力来源。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目标就是让文化遗产走进人们日常生活,融入社会经济发展,给人们以精神享受和智慧启迪,给人们昭示未来发展方向。因此,河南新型城镇化和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有着共同的目标,两者并行共存。
在河南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保护传承文化遗产,让人们记得住浓浓的“乡愁”。文化遗产在历史的岁月中不断消失,只有唤起文化遗产享有者和消费者自然而快乐地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自觉,文化遗产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护与传承。费孝通指出,所谓“文化自觉”,是指一个民族或者生活在一定文化历史圈子的人对其文化具有自知之明,并对其发展历程和未来具有充分的认识。对中华民族而言,文化自觉表现为对中华文化的发展前途充满信心、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充满信心、对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充满信心。对河南新型城镇化而言,文化自觉显然是最根本、最持久的动力来源。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显然是培养广大中原儿女文化自觉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
河南新型城镇化旨在引导广大中原儿女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保护、享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这有助于唤醒作为文化遗产享有者和消费者的广大中原儿女的文化自觉,并自然而快乐地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进而形成文化自觉,增强文化自信,实现文化自强。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机互融、共存并行中,河南新型城镇化就留住了广大中原儿女浓浓的“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