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委书记徐建华:东莞要奋力攻坚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来源:东莞文明网 作者: 时间:2014.09.23
19日上午,东莞市召开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动员部署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复评工作。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打好创建工作攻坚战,力争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东莞市领导徐建华、姚康、潘新潮、杨江华、鲁修禄、朱伍坤参加会议。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文明委主任徐建华强调,必须以“每天都是迎检日”的要求,打好创建工作的持久战。各级各部门必须始终聚焦制约我市城市整体文明水平提升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带着问题看,对着问题干,逐条分析原因,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攻坚。
东莞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委副主任姚康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潘新潮就相关文件作说明。市文明委与各镇(街道)、松山湖及有关单位签订了创建责任书。
全力以赴打好迎复检攻坚战
根据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今年将评选表彰第四批全国文明城市和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东莞市作为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和第三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将接受全面复评。
徐建华指出,这次文明城市复评,既是对解决突出问题、深化文明创建工作的全面检验,也是对落实中央要求、交好“两个文明”建设答卷的重点考评,对东莞具有重要而特殊的意义。
徐建华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侥幸思想和畏难心理,认真对待每一个环节、每一点分数,认真抓好每一项任务、每一个活动,全力以赴打好迎复检攻坚战,迎接今年11月份的“大考”,力争以优异成绩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
打好持久战 做到“三个不放过”
徐建华说,今年的测评将强化动态检查、随机抽检,淡化集中迎检,并且全程不打招呼,因此,必须以“每天都是迎检日”的要求,打好创建工作的持久战。各级各部门必须始终聚焦制约我市城市整体文明水平提升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带着问题看,对着问题干,逐条分析原因,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攻坚。
徐建华强调,针对自查过程中查找出来的问题和困难,要努力做到“三个不放过”,即整改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成效不达标不放过;要经常组织问题整改“回头看”,防止问题死灰复燃,尤其对黄赌毒黑等问题,要继续坚持“零容忍”和严厉打击。各镇街和部门要在10月中旬前将自查整改情况上报市创建办。
结合教育实践活动 完善长效机制
当前,东莞市教育实践活动已经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在新版测评体系中,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占了很大比重。
徐建华指出,东莞有很多好的“帽子”,但老百姓关心的不是这些称号,而是它的实际意义。如果只是为拿一块牌子去做工作,老百姓参与程度不高、没有得到实惠,就失去了创建的意义。这关系到政绩观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把文明创建工作与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突出问题着眼,从点滴小事入手,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真正体现“创建为民”。
徐建华强调,要切实把机关、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都动员起来,努力搭建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使创建工作参与面更广泛、群众基础更扎实。要多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到创建中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创建工作时,可以邀请企业代表、学生、普通市民等参与到暗访督查中来,扩大创建工作的参与度和知晓率。
东莞市创建办集中办公延长至12月
会后,潘新潮随即分别召开了镇街宣传委员和市创建办全体人员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市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加油鼓劲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
据悉,东莞市创建办集中办公时间将延长至今年12月。潘新潮强调,市创建办要搭建好市民参与创建督导平台,利用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广泛招募和组织学生、新莞人和居民志愿者参与暗访督导。
延伸阅读
今年《测评体系》“有减有增”
不搞入户调查 突出思想道德建设
会上,潘新潮就关于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作了说明。据介绍,新的《测评体系》最显著的特点是实现“有减有增”:在精简测评内容、简化测评程序、不搞入户调查等方面做“减法”;在突出思想道德建设8项内容上做“加法”。
“加法”即:突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诚信建设制度化、突出志愿服务制度化、突出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突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突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八个突出”内容。
在测评方法上,全国文明城市复评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三种方法进行测评。其中,“材料审核”将不再现场查阅纸质档案材料,全部改为网络报送审核电子版文件材料,我市11月前须完成材料申报工作;“实地考察”将于11月由中央文明办对全国文明城市进行暗访抽查,并由中央文明委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考评情况;“问卷调查”不再搞入户调查,将采取随机电话访、网络访、街头访“三结合”方式进行,了解市民群众对有关工作、活动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东莞日报)
东莞市领导徐建华、姚康、潘新潮、杨江华、鲁修禄、朱伍坤参加会议。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文明委主任徐建华强调,必须以“每天都是迎检日”的要求,打好创建工作的持久战。各级各部门必须始终聚焦制约我市城市整体文明水平提升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带着问题看,对着问题干,逐条分析原因,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攻坚。
东莞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委副主任姚康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潘新潮就相关文件作说明。市文明委与各镇(街道)、松山湖及有关单位签订了创建责任书。
全力以赴打好迎复检攻坚战
根据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今年将评选表彰第四批全国文明城市和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东莞市作为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和第三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将接受全面复评。
徐建华指出,这次文明城市复评,既是对解决突出问题、深化文明创建工作的全面检验,也是对落实中央要求、交好“两个文明”建设答卷的重点考评,对东莞具有重要而特殊的意义。
徐建华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侥幸思想和畏难心理,认真对待每一个环节、每一点分数,认真抓好每一项任务、每一个活动,全力以赴打好迎复检攻坚战,迎接今年11月份的“大考”,力争以优异成绩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
打好持久战 做到“三个不放过”
徐建华说,今年的测评将强化动态检查、随机抽检,淡化集中迎检,并且全程不打招呼,因此,必须以“每天都是迎检日”的要求,打好创建工作的持久战。各级各部门必须始终聚焦制约我市城市整体文明水平提升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带着问题看,对着问题干,逐条分析原因,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攻坚。
徐建华强调,针对自查过程中查找出来的问题和困难,要努力做到“三个不放过”,即整改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成效不达标不放过;要经常组织问题整改“回头看”,防止问题死灰复燃,尤其对黄赌毒黑等问题,要继续坚持“零容忍”和严厉打击。各镇街和部门要在10月中旬前将自查整改情况上报市创建办。
结合教育实践活动 完善长效机制
当前,东莞市教育实践活动已经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在新版测评体系中,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占了很大比重。
徐建华指出,东莞有很多好的“帽子”,但老百姓关心的不是这些称号,而是它的实际意义。如果只是为拿一块牌子去做工作,老百姓参与程度不高、没有得到实惠,就失去了创建的意义。这关系到政绩观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把文明创建工作与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突出问题着眼,从点滴小事入手,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真正体现“创建为民”。
徐建华强调,要切实把机关、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都动员起来,努力搭建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使创建工作参与面更广泛、群众基础更扎实。要多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到创建中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创建工作时,可以邀请企业代表、学生、普通市民等参与到暗访督查中来,扩大创建工作的参与度和知晓率。
东莞市创建办集中办公延长至12月
会后,潘新潮随即分别召开了镇街宣传委员和市创建办全体人员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市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加油鼓劲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
据悉,东莞市创建办集中办公时间将延长至今年12月。潘新潮强调,市创建办要搭建好市民参与创建督导平台,利用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广泛招募和组织学生、新莞人和居民志愿者参与暗访督导。
延伸阅读
今年《测评体系》“有减有增”
不搞入户调查 突出思想道德建设
会上,潘新潮就关于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作了说明。据介绍,新的《测评体系》最显著的特点是实现“有减有增”:在精简测评内容、简化测评程序、不搞入户调查等方面做“减法”;在突出思想道德建设8项内容上做“加法”。
“加法”即:突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诚信建设制度化、突出志愿服务制度化、突出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突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突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八个突出”内容。
在测评方法上,全国文明城市复评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三种方法进行测评。其中,“材料审核”将不再现场查阅纸质档案材料,全部改为网络报送审核电子版文件材料,我市11月前须完成材料申报工作;“实地考察”将于11月由中央文明办对全国文明城市进行暗访抽查,并由中央文明委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考评情况;“问卷调查”不再搞入户调查,将采取随机电话访、网络访、街头访“三结合”方式进行,了解市民群众对有关工作、活动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东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