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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员办高层次高起点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 时间:2014.09.27

本报讯 为不断助推财政监督工作上台阶,北京专员办以2011年12月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为契机,按照“党委牵头、全员参与、丰富载体、凸显实效”的总体思路,将深化文明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使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财政监督监管工作连年跨上新台阶,在更高层次、更高起点上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我们办的文明创建工作始于2003年,开展12年以来,以2011年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为标志,可以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各项工作中起到了引领作用。”北京专员办党委专职副书记郑忠表示。
  郑忠告诉记者,机制建设是该办文明创建的基础。该办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由办党组书记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文明创建各项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为促进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成效,该办制定了文明创建重大工作责任分工表,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人、工作要求,做到责权利清晰;制定责任制考核办法,做到工作质效可量化、可追溯。
  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北京专员办坚持丰富载体抓创建,铸造品牌树形象。“核心的工作就是全面打造‘333’文明创建工作新品牌。”郑忠对此进行了具体的解释:
  按照工作内容标准化、绩效考核动态化、评先结果利用科学化、工作开展常态化的要求,北京专员办设计并完善了争创“三类模范岗、三类战斗集体、三类榜样”的“333”文明创建工作新载体,实现对所有干部职工和所有工作岗位的全覆盖。即:针对岗位特点,争创审核审批模范岗、管理创新模范岗和监督服务模范岗“三类模范岗”;结合单位特色,争创先进机关党委、文明建设示范党支部和财政检查先锋党小组“三类战斗集体”;着眼全覆盖,老党员争当品行示范的榜样、处级党员争当能力提升的榜样和年轻党员争当刻苦学习的榜样“三类榜样”,制定了“333”文明创建标准。
  “其中一个重要的创举就是建立工作清单制度抓创建。”郑忠对记者介绍说,该办围绕机关党委、支部工作职能、职责清单,制定下发《机关党委委员工作职责》等文件,完善办党组领导、机关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办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即: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事项均需提交办党组会议研究,所有上报上级部门的专题材料均需机关党委书记审核同意;界定与量化机关党委、支部工作职能,明确党委委员、支部书记工作职责,理顺党委委员、各支部之间的工作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