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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政府组成5个督导组检查生态环保工作

来源:西部网 作者: 时间:2014.10.11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近期,省政府组成5个督导检查组,由省委常委、副省长马顺清,副省长张建民、严金海、辛国斌、匡湧带队,分赴三江源地区(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青海湖流域(海南州)、祁连山地区(海北州)、柴达木地区(海西州)、湟水流域(西宁市、海东市),对一个时期以来开展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工作结束之后,在省政府党组召开的专题会议上,省长郝鹏针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督导各市州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扎实开展好自查整改工作,做到“查找问题不留死角,限期整改不拖不延”,省政府督导检查组深入各市州、县,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查看现场等方式,与市州县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座谈,征求人大政协领导以及离退休老干部、乡村干部的意见,实地检查相关地区、企业在节能减排、污水处理、矿山恢复、造林绿化、铬渣治理、湿地保护、烟气回收等领域工作推进情况,对相关重点生态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帮助各地发现问题,分析成因,指导整改;对自查自纠出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时限要求。从督导检查情况看,近年来各地区都能够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和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一件大事来抓,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一是各市州相继制定出台了一批有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有力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二是按照“三年打基础、八年见成效”的总体要求,以打好基础为总目标,扎实开展了创建生态文明先行区工作;三是坚持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抓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实施顺利;四是认真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严把环评审批准入关口,并实行污染物减排责任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依法依规推进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各市州还对辖区内非法生产、无序开采等破坏生态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大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三江源清洁工程和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农牧区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对重点区域大气、水资源和土壤污染情况进行了综合整治,有效遏制了严重破坏生态和污染生态环境的局面,使城乡环境面貌得到了有效改善,各族干部群众对生态环保的认识普遍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省政府督导检查工作结束之后,省政府党组及时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保护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听取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针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郝鹏省长要求各地区、部门提高思想认识,推动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完善发展规划,更好地把生态文明理念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夯实科学发展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省政府各督导检查组要进一步以省委、省政府组织专题学习教育为契机,研究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整改问题的具体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继续督促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各项工作。郝鹏强调,一是推动工作要持之以恒,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良好状态,巩固已有成效,不松劲、不懈怠,一鼓作气,一抓到底。二是落实任务要不折不扣,坚定不移地落实好既定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严丝合缝、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不能搞变通、打折扣。三是解决问题要务实见效,把能否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尊重规律,把握节奏,突出重点,聚焦难点,统筹兼顾,扎实推进,确保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履行责任要敬终如始,政府、社会、企业都要一如既往、善始善终地履行好各自的责任,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