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境保护法》解读:明确规定加强环境健康管理
来源:北方新报 作者: 时间:2014.10.15
环境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保护公民健康。目前,我国环境污染引起公众健康损害问题已经日益突出,甚至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加强环境与健康管理。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健康问题影响范围广,后果严重,可能导致疾病、致癌、出生缺陷、不孕不育等,且隐蔽性强。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国发生的232起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中,有56起属于环境污染导致健康损害的事件。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
在环境与健康管理方面,我国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积极开展合作,加强宣传教育,实施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通过减少或降低环境危险因素的暴露频率和暴露量来减少环境污染导致的健康风险方面,已经形成了比较科学、有效、经济的方式,宣传教育方面也有了很好的效果,积累了很多经验。但是,实践中普遍存在基础研究不够,标准缺失,坚定机构匮乏等问题,导致信息不明、底数不清等状况。有的环境污染损害健康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得不到相应补偿或赔偿,违法者逍遥法外,甚至进一步引发群体性事件。因此,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环境与健康管理的内容作了规定,以推动我国环境管理由总量控制向风险管理的转型。(记者 侯利珍 通讯员 李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