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谈判定价减少“看病钱” 过度用药等问题将遏制
来源:首都文明网 作者: 时间:2014.10.16
按照《关于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医疗机构去行政化,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将继续推进。同时,将通过理顺医药价格体系,破除以药补医,从机制上遏制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过度使用高值耗材等现象,医疗机构定价也将实行分类管理。
■补偿机制改革
过度用药等问题将遏制
此次发布的《意见》提出,将加快理顺医药价格体系,破除以药补医,切实提高医疗质量与安全,合理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据了解,现行体制下,以药养医的情况非常普遍,开出更多的药品可让医生、医院有更多的收益,而补偿机制改革则可以从机制上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
市发改委委员、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介绍,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虽然增长较快,但主要是以“养机构养人”等直接投入的方式,尚未形成购买服务的长效机制,资金投入效率有待提高。另外有些政府办医疗机构快速扩张,导致财政“保基本”的投入责任边界不清晰与“保不住”的现象并存。
另一方面,医保资金供给的有限性和需求过快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基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有待提升,也存在一些使用方面的浪费和漏洞。韩晓芳说,北京市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不高,医疗机构不规范的诊疗行为,包括大处方、过度检查等“吃掉”了大量医保基金,造成医保基金紧张。
医疗服务实行医保谈判定价
所谓医保谈判定价,其核心是政府依靠医保的基金规模,与医疗机构或药企谈判,通过类似团购的方式来减少医保资金的支出,实现看病或药品价格的直接或变相降低,老百姓也能从中受益。
韩晓芳说,要发挥医保规模效应,建立医保支付价格谈判和采购机制,“通过医保的规模谈判能力,挤出价格水分,使价格回归到合理水平。这在国际上也是非常成功的经验”。
她说,“但如果要进入定点医疗,民办医疗机构就必须遵循我们的医保谈判价格。”
按照《意见》,对于医疗机构的定价,还将实行分类管理。具体来说,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由政府管理;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具体付费方式和标准,通过医保谈判定价的方式确定。
■监督机制改革
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在监督治理体制方面,《意见》也提出,逐步推进医疗机构去行政化,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
韩晓芳介绍,管办分开这几年北京一直在推进,“不过,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去行政化方面还需要继续探索”。
在公立医院的管理方面,《意见》同时提出,要建立职业管理人制度,实行职业院长聘用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同时,继续探索完善政府办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改革,明确划分政府作为出资人举办医疗机构的职能与行业监管的职能。推动政府办医疗机构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完善以公益性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实行院长年薪制,健全公益性激励约束机制。
□分析
1、从“保供方”转向“补需方”
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指出,根据医改方案,从“保供方”转向“补需方”意味着政府从向医疗服务机构投入转向为建立医疗保障体系埋单。这会提高医疗机构的工作效率,使其充分竞争。通过市场化竞争的方式来提高机构自身运行效率和降低服务价格。与谈判机制相连,未来谁干得好,医保就报销得多。避免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没有动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问题。
2、医保谈判定价赋予医院话语权
方案中价格改革部门提及按病种定价、打包定价、医保谈判定价等新型医药价格管理方式,提出要建立有利于促进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价格机制。庄一强指出,医保谈判定价的探索将赋予医院更多的话语权。在谈判中,医院可以将物价上涨、病人数量增多、病人严重程度等内容纳入谈判中,争取更多的医保。总量谈判完成后,医疗机构自己去分解。“目前的情况是医保说了算,医保说给多少就多少,医院的具体情况考虑得少”。
3、让院长更关注服务和市场
对于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庄一强说:“这绝对是好事,我举双手赞成,但最好不要说说而已。”庄一强指出,正因为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导致多点执业无法实现,医生无法流动。改革中的相当一部分矛盾都是因为行政级别导致的。所以这项医改方案内容抓住了关键的问题。医生可以不再被人事制度所捆绑,院长不再顶着乌纱帽,医院可以更关注于服务和市场。
□链接
医管分开医院年内启动运营
2014年底前,位于天通苑地区的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启动运营。据了解,该院不仅引入在台湾地区的长庚医疗服务模式,还将成为北京市首家尝试“医管分开”的公立医院。
据介绍,清华长庚医院将改变公立医院“院长负责制”管理模式,建立理事会制度,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分管制,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新模式。
清华大学副校长姜胜耀解释,目前国内很多公立医院,业务水平很高的医生担任了科主任、院长等行政职务,繁杂的行政事务牵扯了他们大量精力,使从事医疗科研的时间被大幅挤占。“医管分开”后,院长和医生将把主要精力用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医学教育研究中。医院的行政管理、运营保障等事务将由专业化管理团队完成。(京华时报)
■补偿机制改革
过度用药等问题将遏制
此次发布的《意见》提出,将加快理顺医药价格体系,破除以药补医,切实提高医疗质量与安全,合理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据了解,现行体制下,以药养医的情况非常普遍,开出更多的药品可让医生、医院有更多的收益,而补偿机制改革则可以从机制上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
市发改委委员、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介绍,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虽然增长较快,但主要是以“养机构养人”等直接投入的方式,尚未形成购买服务的长效机制,资金投入效率有待提高。另外有些政府办医疗机构快速扩张,导致财政“保基本”的投入责任边界不清晰与“保不住”的现象并存。
另一方面,医保资金供给的有限性和需求过快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基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有待提升,也存在一些使用方面的浪费和漏洞。韩晓芳说,北京市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不高,医疗机构不规范的诊疗行为,包括大处方、过度检查等“吃掉”了大量医保基金,造成医保基金紧张。
医疗服务实行医保谈判定价
所谓医保谈判定价,其核心是政府依靠医保的基金规模,与医疗机构或药企谈判,通过类似团购的方式来减少医保资金的支出,实现看病或药品价格的直接或变相降低,老百姓也能从中受益。
韩晓芳说,要发挥医保规模效应,建立医保支付价格谈判和采购机制,“通过医保的规模谈判能力,挤出价格水分,使价格回归到合理水平。这在国际上也是非常成功的经验”。
她说,“但如果要进入定点医疗,民办医疗机构就必须遵循我们的医保谈判价格。”
按照《意见》,对于医疗机构的定价,还将实行分类管理。具体来说,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由政府管理;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具体付费方式和标准,通过医保谈判定价的方式确定。
■监督机制改革
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在监督治理体制方面,《意见》也提出,逐步推进医疗机构去行政化,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
韩晓芳介绍,管办分开这几年北京一直在推进,“不过,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去行政化方面还需要继续探索”。
在公立医院的管理方面,《意见》同时提出,要建立职业管理人制度,实行职业院长聘用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同时,继续探索完善政府办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改革,明确划分政府作为出资人举办医疗机构的职能与行业监管的职能。推动政府办医疗机构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完善以公益性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实行院长年薪制,健全公益性激励约束机制。
□分析
1、从“保供方”转向“补需方”
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指出,根据医改方案,从“保供方”转向“补需方”意味着政府从向医疗服务机构投入转向为建立医疗保障体系埋单。这会提高医疗机构的工作效率,使其充分竞争。通过市场化竞争的方式来提高机构自身运行效率和降低服务价格。与谈判机制相连,未来谁干得好,医保就报销得多。避免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没有动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问题。
2、医保谈判定价赋予医院话语权
方案中价格改革部门提及按病种定价、打包定价、医保谈判定价等新型医药价格管理方式,提出要建立有利于促进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价格机制。庄一强指出,医保谈判定价的探索将赋予医院更多的话语权。在谈判中,医院可以将物价上涨、病人数量增多、病人严重程度等内容纳入谈判中,争取更多的医保。总量谈判完成后,医疗机构自己去分解。“目前的情况是医保说了算,医保说给多少就多少,医院的具体情况考虑得少”。
3、让院长更关注服务和市场
对于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庄一强说:“这绝对是好事,我举双手赞成,但最好不要说说而已。”庄一强指出,正因为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导致多点执业无法实现,医生无法流动。改革中的相当一部分矛盾都是因为行政级别导致的。所以这项医改方案内容抓住了关键的问题。医生可以不再被人事制度所捆绑,院长不再顶着乌纱帽,医院可以更关注于服务和市场。
□链接
医管分开医院年内启动运营
2014年底前,位于天通苑地区的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启动运营。据了解,该院不仅引入在台湾地区的长庚医疗服务模式,还将成为北京市首家尝试“医管分开”的公立医院。
据介绍,清华长庚医院将改变公立医院“院长负责制”管理模式,建立理事会制度,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分管制,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新模式。
清华大学副校长姜胜耀解释,目前国内很多公立医院,业务水平很高的医生担任了科主任、院长等行政职务,繁杂的行政事务牵扯了他们大量精力,使从事医疗科研的时间被大幅挤占。“医管分开”后,院长和医生将把主要精力用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医学教育研究中。医院的行政管理、运营保障等事务将由专业化管理团队完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