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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今明两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 时间:2014.10.17

      2014年年底,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淘汰单台烧结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烧结机;年底前淘汰黄标车老旧车41159辆;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2014年完成试点,2015年基本建成……10月14日,市政府下发《青岛市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根据方案,2014~201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每年分别下降3.3%、0.5% 、3.6%、0.5%、0.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3.5%、3.5%以上。
  限制销售高污染散煤
  方案提出,各区市、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在污染减排重点领域加快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
  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新上耗煤项目,要严格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政策,力争2015年煤炭消费总量较2013年实现负增长。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广使用型煤、清洁优质煤及清洁能源,限制销售灰分高于15%、硫分高于0.6%的散煤。
  2014年年底,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淘汰单台烧结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烧结机;2015年,市区和县级市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制镇建成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制镇(街道)驻地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负荷率平均达到80%以上,市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
  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2014年底前,在全市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汽油和柴油,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1159辆。2015年,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下降7%以上。
  开展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低碳工业园区试点,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18%以上。
  推进建筑节能降碳
  推进建筑节能降碳。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25%,全市累计完成绿色建筑和被动式低能耗建筑50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00万平方米,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0万平方米。利用市场化机制全面推进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综合节能改造,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
  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开展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自动交费系统全国联网工程。2015年,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2005年降低12%以上。
  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及考核办法。推进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2014~2015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年均降低3%,力争超额完成“十二五”时期降低12%的目标。
  探索实行阶梯式水价
  在政策支持方面,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区、市要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执行力度。对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按规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落实燃煤机组环保电价政策。建立完善激励节约用水和污水再生利用的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机制,探索研究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对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研究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
  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2014年完成试点,2015年基本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