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构筑重要生态屏障
来源:中国林业网 作者: 时间:2015.01.16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构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
2014年11月6日,我市召开生态文明建设大会,印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碧水青山、绿色低碳、人文厚重、和谐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市的目标,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主体内容包括9部分、共35条,归纳起来,有三个版块:一是总体要求,包括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二是主要任务,包括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加快生态环保法治建设、加强生态环保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培育和繁荣生态文化等七个方面;三是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等。
林业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肩负更光荣艰巨的使命
《意见》用大量篇幅对林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赋予林业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更加重要的地位,林业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肩负更光荣艰巨的使命。
一是划定林业生态红线。《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市林地面积不低于6300万亩,森林面积不低于5600万亩。划定全市林地和森林两条红线。并提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的分级分类管控,形成复合型、立体化、网络式的空间格局。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保护好水面、湿地、林地、草坡等绿色空间。保护好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和大巴山、华蓥山、武陵山、大娄山等自然山体生态屏障圈,建设长江、嘉陵江、乌江三大水系生态涵养带和以高速公路、国省道为主体的绿廊系统,形成市域生态空间格局整体架构。保护好城镇周边山水林田园等多元自然开敞空间,有效分隔城镇,严控城市无序扩张,严禁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保护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保留永久生态空间。
二是发展特色林业产业。《意见》强调,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建设森林旅游、苗木花卉等林业产业基地。发展生态旅游业,推进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打造长江三峡和渝东南武陵山著名生态旅游品牌。强化森林经营,增加森林蓄积量和碳汇量。
三是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意见》指出,要“加强林地、森林、湿地保护,提升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质量和管护水平。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防治有害生物。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加强封山育林和森林抚育经营,开展林相改造,提升林分质量。开展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监测与评价。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综合治理,推进三峡库区消落区和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加强矿山、水能、林业、湿地、旅游等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和修复。”
四是加强林业防灾体系建设。积极应对极端气候变化等自然灾害,提高农业、森林、湿地和其他生态系统等领域适应气候变化水平。构建气象、地质、水利、地震、林业等防灾减灾与生态环境风险应急处置一体的防控体系。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五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加快制定、修订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绿化、城市园林绿化、资源能源节约等重点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善地方标准,形成较为完备的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六是深化林业改革。《意见》明确,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明确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边界,落实用途管制。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林木采伐管理改革、探索建立国家公园建设体制,开展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重点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引入市场化机制,培育壮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碳金融;完善环境经济政策,落实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保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建立再生资源“押金—退款”制度,建立完善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机制等。
七是培育林业生态文化。意见明确“培育特色生态文化”,加强重庆特有山水资源和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建设渝东南和长江三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国家级生态文化公园。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加快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以生态区县、镇、村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加快建成一批生态文明示范区县、村镇和生态工业园区。
采取措施严格保护林地森林两条红线
《意见》明确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到2020年,全市林地和森林面积分别不低于6300万亩和5600万亩。市林业局资源处处长王定富表示,将采取八条措施,严格保护林地、森林两条红线。
一是严格林地规划管理。全面贯彻《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认真实施《重庆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扎实推进《重庆市(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和五大行动》,把林地和森林面积落实到山头地块,强化确权发证,强化林地一张图管理。
二是强化林地用途管制。认真落实全市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坚持“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和“面上保护、点上开发”,始终坚持决不能以牺牲绿水青山为代价换取所谓的“金山银山”,实施分区施策,强化林地用途管制,严格重点区域管控,从根本上控制林地逆转现象。对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区域内的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的林地,严格执行市政府下发的《重庆市“四山”地区开发建设管制规定》,从严管制,禁止商业性开发使用林地;对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的国家级公益林和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的全部公益林,从严控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三是推进林地分级管理。对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重要水源涵养地(湿地公园)等Ⅰ级林地,禁止改变林地用途;对主要包括除Ⅰ级保护林地以外的国家级公益林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国家级森林公园等Ⅱ级林地,除必需的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占用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改变林地用途;对主要包括地方公益林等Ⅲ级林地,适度保障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用地,从严控制商业性经营设施建设用地,限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其他项目占用林地;对主要为商品林地的Ⅳ级林地,严格控制林地非法转用和逆转,限制采石取土等占用林地。
四是加快国土造林绿化。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增加投入,攻坚克难,加快造林绿化进程。突出抓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工程等一批林业重点工程。加大实用技术推广应用,提高良种壮苗使用率,注重营造乡土树种,提升造林成效,增加森林资源总量。
五是强化森林采伐管理。坚持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制度,确保年森林资源消耗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限额指标内,确保森林面积不减少。推进森林采伐管理改革,实行森林采伐分类管理。严管国有林、公益林、天然林和林业用地上的林木,放宽集体林、商品林、人工林和非林业用地上的林木。
落实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培育林业特色产业
《意见》明确提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建设森林旅游、苗木花卉等林业产业基地,发展生态旅游业等。市林业局产业处处长张晓勇认为,这为发展林业特色产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将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为契机,加快全市林业特色产业的发展,努力实现“增绿”与“增收”的有机结合。
一是积极推进林业特色产业的发展。积极争取市政府尽早出台《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同时启动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围绕木竹加工、木本油料、花卉苗木、中药材、森林旅游、森林食品、野生动植物开发利用7大产业优化区域布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调整产业结构,通过3-5年的努力,在全市层面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林业产业和优质林产品,促进农民增收。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积极发展林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多种形式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对各种林业产业基地,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按照建立优势产业带的要求,大力发展经济林,推广附加值高、比较效益好的优良品种,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推广示范,建成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产业基地,每年新建和改造林业产业基地100万亩。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积极发展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下空间,因地制宜,开展林果、林药、林菌、林禽、林畜、林花、林草、林菜、林蜂等多种经营,建成适度规模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认真实施国家木材储备战略。促进林产品精深加工,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切实提高林业资源的转化率和利用效率,大力发展林业循环经济。争取2020年全市市级林业龙头企业达到200户,林业专业合作社达到2000个,全市林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000亿元,农民林业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二是以提高森林公园建设质量和管护水平为抓手促进森林旅游业迈上新台阶。认真编制好《重庆森林公园发展规划》,加强对全市市级以上森林公园的管理,出台森林人家管理办法,利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适量的旅游服务设施,发展森林人家。继续推动在“国际森林日”期间,全市森林公园免费向市民开放,积极开展森林体验教育和森林疗养工作,使森林旅游成为市民休闲、观光、养生的好去处。重点提升重庆主城“四山”及周边森林旅游资源的发展,抓好四面山、茶山竹海、金佛山、红池坝、仙女山、黄水、黑山谷、古剑山等市级旅游度假森林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推进涪陵武陵山、巫山小小三峡、铜梁巴山、丰都澜天湖、开县雪宝山、酉阳桃花源、彭水摩围山、梁平百里竹海、城口九重山、云阳龙缸等森林旅游资源的开发。到2020年,力争全市市级以上森林公园发展到100个,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达到30个,发展森林人家2000个。
生态治理与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
市林业局造林处处长向国伟认为,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开展生态治理与生态修复,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林业部门的首要任务。
一是加强生态治理,增加总量。要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重庆森林覆盖率虽然已达42.1%,但森林资源仍属于恢复性增长,仍然是一个缺林少绿的地区。全市还有石漠化土地1353万亩需要综合治理,有600万亩坡耕地需要退耕还林,有2000多万亩低质低效林需要改造,生态治理的任务繁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继续加大生态治理的力度,进一步增加绿量。重点是绿化全市宜林荒山荒坡,加强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建设,加大渝东南石漠化治理力度,积极构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大力推进农村“四旁”绿化,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强化通道、水系绿化,构建全市绿化骨架。开展城周、城乡结合部绿化美化,打造城市“肺叶”,为市民提供更多生态产品。
二是加强生态修复,提质增效。重庆具有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的特殊市情,由于国土面积小,森林资源增长的空间有限,提升森林质量、发挥综合效能的任务艰巨。我市森林呈现“五多五少”的特点:人工林多、天然林少;中幼林多、成熟林少;针叶林多、阔叶林少;纯林多、混交林少;低效林多、优质林少。因此,我市生态建设重点应是结合国家实施的林业重点工程、森林抚育及即将启动的退化防护林改造,开展低效林、针叶纯林改造、矿山植被恢复和森林抚育经营,通过更替改造、择伐补造、抚育改造、渐进改造等方式,改造针叶纯林、低效林,补种阔叶树,营造复层、异龄、混交的近自然森林,加速构建结构合理、生长良好、功能完备的生态防护林体系及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以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和三峡工程长期安全营运。
三是分类施策,科学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五大功能区域的战略部署,林业生态建设应本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特色发展”的原则,实行分区治理。都市功能核心区围绕经营都市林业,以“宜居、休闲”为目标,见缝插绿,拆危建绿,大力建设社区公园、小游园,搞好交通干道、立交桥、人行天桥和居民阳台、屋顶绿化,打造林水相依、乔灌花草结合的绿化景观。都市功能拓展区着力保护主城四山“城市肺叶”,积极改造低效林和松树纯林,培育针阔混交、常绿落叶搭配、四季景色各异的健康森林,提供生态产品,大力发展休闲观光林业。城市发展新区积极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增加城镇绿色元素,提供绿色产品,发展特色经济林、竹林、原料林及休闲观光林业,推进农田林网化、庭院花果化,打造精品林业,弘扬生态文化。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涉及三峡库区和秦巴山区,应重点建设好长江生态屏障和秦巴山区生态林,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干果产业,做到增绿与增收结合,实现“一江碧水,两岸青山”。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位于武陵山区,首要任务是生态保护,重点应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和坡耕地退耕还林,发展特色经济林和生态旅游业,建成绿色经济发展高地、重要生态屏障、民俗文化生态旅游带及木本油料林基地。
深化改革探索建立国家公园保护管理体系
市林业局野保处处长张毅表示,要积极探索建立国家公园保护管理体系,争取纳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目前,已牵头组织专题调研小组赴云南省学习考察国家公园体制建设,启动了重庆市国家公园建设总体规划纲要、五里坡-阴条岭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委托市林规院开展了现场调查和文本编制工作,草拟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工作意见》。
同时,正在积极推进重庆市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以摸清家底。已基本完成“大娄山—乌江流域中山峡谷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渝东南片区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启动了“大巴山—巫山山地(重庆)”地理单元的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以及渝东北和渝西片区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启动了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制定工作等。
同时,对现有林业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区加强日常管理。组织开展了全市保护区基本情况调查,对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自然保护区进行了重点调研,清理了各级自然保护区挂牌情况,完善了全市自然保护区的基础信息库。评审通过了重庆华蓥山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调整等,审查批复了江津水口寺水文站建设等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3个。缙云山、大巴山、金佛山、雪宝山、阴条岭、五里坡六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入列2014年能力建设项目得到国家林业局专项资金扶持。崖柏原生地救护、武陵山地(重庆)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等保护类项目及巫溪阴条岭国家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已纳入国家林业局支持项目中。
加强森林防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市林业局防火办主任胡纯武认为,维护森林资源健康,保障生态资源安全,是发展生态文明的基础,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必须强化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保护好森林资源。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火灾是森林资源的天敌,防火是保护森林资源最有效的形式之一,建立完善的防火机制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保障。为此,我市严格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基层林区直接抓的防火工作格局,同时各区县森林防火责任严格落实到山头、地块和人头,做到林区农户责任书上墙。
二是强化防火宣传。加强《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依法治火。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提高全市居民的森林防火意识。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宣传森林防火;通过移动等运营商发送森林防火短信;通过标语、广播、宣传单、警旗、条幅的固定宣传和小学生防火课、宣传车等流动宣传,切实减少人为火灾。
三是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已批复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市森林防火项目储备;加大与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争取在新的《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规划》和《“十三五”森林防火规划》中加大我市森林防火建设的投入力度;组织开展我市的《“十三五”森林防火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四是强化科技防火,加强扑救能力建设。强化森林火灾预测预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继续做好森林火险的预警监测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市气象局等相关部门的会商,做好森林火险形势分析。充分利用国家林火卫星、市气象局气象卫星和航空护林直升飞机开展森林防火空中巡护,并做好疑似火点的核查、反馈工作。探索无人机在我市森林防火巡护和火场侦查等工作中的应用。
五是强化应急队伍建设。争取市级森林防火专业队编制,建设专业队营房,加强市森林消防应急分队管理,强化培训、训练。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督促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区县,根据林地面积、火险等级组建相应规模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在全市范围内建设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体系。
充分发挥森林公安保护生态安全主力军的职能作用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付明认为,《意见》中的“五个决不能”均涉及林业工作的相关职责,“三条红线”中的两条都是下达给林业部门的硬性指标。森林公安作为林业执法的骨干力量,理应作为贯彻落实《意见》的排头兵;理应把《意见》的精神贯穿于执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严格做到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按照“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的要求,全面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拟出台《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加强全市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意见》。
二是充分发挥森林公安保护生态安全主力军的职能作用。抓住《意见》实施的机遇,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狠抓严打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乱砍滥发林木,乱占乱垦林地,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以及野生动植物安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以森林公安为主的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确保《意见》提出的“五个决不能”、“三条红线”等落到实处。
尊重客观规律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 市林业局科技处处长李辉乾认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作为一名林业科技管理工作者,要尊重规律,科学实践,实打实地服从于服务于林业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是一个全方位、立体性的概念,其核心就是要按照社会、经济、自然等客观规律办事,尊重、顺应、保护自然,以最少的各种要素投入获取更优的生态、经济和社会等效益的产出。要科学推进我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应当做到以下“五要”。
一要准确把握当前重庆林业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直辖以来,重庆林业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资源总量增加较快,增长态势迅猛,为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应当着眼长远,清醒地把握住目前我市林业已经从大规模植树造林的历史阶段,转入到以着力抓好包括一二三产业在内的林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为主的“林业经营”的新阶段。同时,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林业总体增长方式较为粗放,适应市场能力较弱,整体质量和效益不突出等问题。
二要切实履行重庆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职责。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职责就是“维护林业生态平衡、促进林业经济增收、丰富林业生态文化”。“维护林业生态平衡”是党中央、国务院战略上高度关注的最普惠的公共事业,即“天下大事”。“促进林业经济增收”是触及广大人民和业主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即“民生大事”。“丰富林业生态文化”是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精髓”和“灵魂”,是统揽全局的“主线”。三大职责均要发力,互为补充,不能偏废一方。
三要科学运用交集原理推进林业生态文明更优化建设。针对维护林业生态平衡和促进林业经济增收,应当坚持特色与高效并重、生态产业化与产业生态化并重的原则,运用好交集原理并采取有效措施,以实现“生态增效”与“林农增收”的更好结合和“林业经营”的多功能高效目标。
四要正确运用正态分布规律推进生态林业更优化发展。针对当前我市生态林业恢复与建设任务较少和维护林业生态系统平衡任务最多的实际,应当正确运用正态分布原理并采取“强化中间、完善两边”的有效措施,着力维护好大规模的林业生态系统平衡,兼顾系统的恢复与更新。
五要科学运用微笑曲线原理推进民生林业发展更优化。针对当前重庆林业产业发展及其适应市场的客观实际,要科学运用微笑曲线原理,夯实林业一产业主要提供优质特色原材料的基础;特别加大对林业二三产业所起市场带动作用的力度,更好地抓好提高产品效益、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工作。其中,切实抓好原料林的良种良法和适应市场导向的特色产品的研发与开拓,十分关键。相反,如果疏于对二三产业及其特色林产品、制造业和林业制品(含初级品和成品)的重视和落实及其研发与开拓,一定是落后的民生林业;如果疏于对与时俱进的市场作用与创新驱动的产业发展及其产品开发,一定是没有朝气的民生林业;如果疏于对紧跟市场需要的特色产品的研发,一定是没有前途的林业企业。
五大功能区域森林资源总量增长质量提升 全市现有林地面积432.9万公顷,占全市幅员面积的52.5%,比直辖之初的363.8万公顷增长19.0%;森林面积347.2万公顷,比直辖之初的172.9万公顷增长100.8%;森林覆盖率42.1%,比直辖之初的20.98%增长21.12%,由全国第16位、西部第5位提升到全国第12位、西部第4位。林木蓄积量由1.1亿立方米增加到1.9亿立方米,增长72.7%。
五大功能区域森林资源发生可喜变化。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林地面积为17.22万公顷,占全市林地面积的3.98%,森林面积16.03万公顷,占全市森林面积的4.62%,森林覆盖率为29.4%;
城市发展新区林地面积为83.50万公顷,占全市林地面积的19.29%,森林面积75.75万公顷,占全市森林面积的21.81%,森林覆盖率为32.7%;
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林地面积为206.52万公顷,占全市林地面积的47.7%,森林面积157.57万公顷,占全市森林面积的45.38%,森林覆盖率为46.4%;
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林地面积为125.69万公顷,占全市林地面积的29.03%,森林面积97.88万公顷,占全市森林面积的28.19%,森林覆盖率为49.4%。
据水土流失监测数据,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由十年前的4万平方公里下降到3.13万平方公里,土壤侵蚀模数由实施前的每年每平方公里5000吨降低到3642吨,负氧离子含量监测年平均值由每立方厘米777个/提高到866个。全市林业产业总值达到435亿元,农民林业人均收入达到720元。
2014年11月6日,我市召开生态文明建设大会,印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碧水青山、绿色低碳、人文厚重、和谐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市的目标,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主体内容包括9部分、共35条,归纳起来,有三个版块:一是总体要求,包括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二是主要任务,包括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加快生态环保法治建设、加强生态环保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培育和繁荣生态文化等七个方面;三是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等。
林业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肩负更光荣艰巨的使命
《意见》用大量篇幅对林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赋予林业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更加重要的地位,林业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肩负更光荣艰巨的使命。
一是划定林业生态红线。《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市林地面积不低于6300万亩,森林面积不低于5600万亩。划定全市林地和森林两条红线。并提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的分级分类管控,形成复合型、立体化、网络式的空间格局。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保护好水面、湿地、林地、草坡等绿色空间。保护好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和大巴山、华蓥山、武陵山、大娄山等自然山体生态屏障圈,建设长江、嘉陵江、乌江三大水系生态涵养带和以高速公路、国省道为主体的绿廊系统,形成市域生态空间格局整体架构。保护好城镇周边山水林田园等多元自然开敞空间,有效分隔城镇,严控城市无序扩张,严禁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保护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保留永久生态空间。
二是发展特色林业产业。《意见》强调,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建设森林旅游、苗木花卉等林业产业基地。发展生态旅游业,推进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打造长江三峡和渝东南武陵山著名生态旅游品牌。强化森林经营,增加森林蓄积量和碳汇量。
三是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意见》指出,要“加强林地、森林、湿地保护,提升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质量和管护水平。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防治有害生物。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加强封山育林和森林抚育经营,开展林相改造,提升林分质量。开展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监测与评价。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综合治理,推进三峡库区消落区和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加强矿山、水能、林业、湿地、旅游等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和修复。”
四是加强林业防灾体系建设。积极应对极端气候变化等自然灾害,提高农业、森林、湿地和其他生态系统等领域适应气候变化水平。构建气象、地质、水利、地震、林业等防灾减灾与生态环境风险应急处置一体的防控体系。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五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加快制定、修订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绿化、城市园林绿化、资源能源节约等重点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善地方标准,形成较为完备的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六是深化林业改革。《意见》明确,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明确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边界,落实用途管制。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林木采伐管理改革、探索建立国家公园建设体制,开展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重点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引入市场化机制,培育壮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碳金融;完善环境经济政策,落实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保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建立再生资源“押金—退款”制度,建立完善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机制等。
七是培育林业生态文化。意见明确“培育特色生态文化”,加强重庆特有山水资源和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建设渝东南和长江三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国家级生态文化公园。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加快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以生态区县、镇、村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加快建成一批生态文明示范区县、村镇和生态工业园区。
采取措施严格保护林地森林两条红线
《意见》明确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到2020年,全市林地和森林面积分别不低于6300万亩和5600万亩。市林业局资源处处长王定富表示,将采取八条措施,严格保护林地、森林两条红线。
一是严格林地规划管理。全面贯彻《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认真实施《重庆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扎实推进《重庆市(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和五大行动》,把林地和森林面积落实到山头地块,强化确权发证,强化林地一张图管理。
二是强化林地用途管制。认真落实全市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坚持“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和“面上保护、点上开发”,始终坚持决不能以牺牲绿水青山为代价换取所谓的“金山银山”,实施分区施策,强化林地用途管制,严格重点区域管控,从根本上控制林地逆转现象。对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区域内的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的林地,严格执行市政府下发的《重庆市“四山”地区开发建设管制规定》,从严管制,禁止商业性开发使用林地;对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的国家级公益林和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的全部公益林,从严控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三是推进林地分级管理。对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重要水源涵养地(湿地公园)等Ⅰ级林地,禁止改变林地用途;对主要包括除Ⅰ级保护林地以外的国家级公益林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国家级森林公园等Ⅱ级林地,除必需的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占用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改变林地用途;对主要包括地方公益林等Ⅲ级林地,适度保障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用地,从严控制商业性经营设施建设用地,限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其他项目占用林地;对主要为商品林地的Ⅳ级林地,严格控制林地非法转用和逆转,限制采石取土等占用林地。
四是加快国土造林绿化。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增加投入,攻坚克难,加快造林绿化进程。突出抓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工程等一批林业重点工程。加大实用技术推广应用,提高良种壮苗使用率,注重营造乡土树种,提升造林成效,增加森林资源总量。
五是强化森林采伐管理。坚持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制度,确保年森林资源消耗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限额指标内,确保森林面积不减少。推进森林采伐管理改革,实行森林采伐分类管理。严管国有林、公益林、天然林和林业用地上的林木,放宽集体林、商品林、人工林和非林业用地上的林木。
落实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培育林业特色产业
《意见》明确提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建设森林旅游、苗木花卉等林业产业基地,发展生态旅游业等。市林业局产业处处长张晓勇认为,这为发展林业特色产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将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为契机,加快全市林业特色产业的发展,努力实现“增绿”与“增收”的有机结合。
一是积极推进林业特色产业的发展。积极争取市政府尽早出台《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同时启动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围绕木竹加工、木本油料、花卉苗木、中药材、森林旅游、森林食品、野生动植物开发利用7大产业优化区域布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调整产业结构,通过3-5年的努力,在全市层面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林业产业和优质林产品,促进农民增收。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积极发展林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多种形式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对各种林业产业基地,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按照建立优势产业带的要求,大力发展经济林,推广附加值高、比较效益好的优良品种,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推广示范,建成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产业基地,每年新建和改造林业产业基地100万亩。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积极发展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下空间,因地制宜,开展林果、林药、林菌、林禽、林畜、林花、林草、林菜、林蜂等多种经营,建成适度规模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认真实施国家木材储备战略。促进林产品精深加工,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切实提高林业资源的转化率和利用效率,大力发展林业循环经济。争取2020年全市市级林业龙头企业达到200户,林业专业合作社达到2000个,全市林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000亿元,农民林业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二是以提高森林公园建设质量和管护水平为抓手促进森林旅游业迈上新台阶。认真编制好《重庆森林公园发展规划》,加强对全市市级以上森林公园的管理,出台森林人家管理办法,利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适量的旅游服务设施,发展森林人家。继续推动在“国际森林日”期间,全市森林公园免费向市民开放,积极开展森林体验教育和森林疗养工作,使森林旅游成为市民休闲、观光、养生的好去处。重点提升重庆主城“四山”及周边森林旅游资源的发展,抓好四面山、茶山竹海、金佛山、红池坝、仙女山、黄水、黑山谷、古剑山等市级旅游度假森林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推进涪陵武陵山、巫山小小三峡、铜梁巴山、丰都澜天湖、开县雪宝山、酉阳桃花源、彭水摩围山、梁平百里竹海、城口九重山、云阳龙缸等森林旅游资源的开发。到2020年,力争全市市级以上森林公园发展到100个,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达到30个,发展森林人家2000个。
生态治理与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
市林业局造林处处长向国伟认为,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开展生态治理与生态修复,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林业部门的首要任务。
一是加强生态治理,增加总量。要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重庆森林覆盖率虽然已达42.1%,但森林资源仍属于恢复性增长,仍然是一个缺林少绿的地区。全市还有石漠化土地1353万亩需要综合治理,有600万亩坡耕地需要退耕还林,有2000多万亩低质低效林需要改造,生态治理的任务繁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继续加大生态治理的力度,进一步增加绿量。重点是绿化全市宜林荒山荒坡,加强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建设,加大渝东南石漠化治理力度,积极构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大力推进农村“四旁”绿化,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强化通道、水系绿化,构建全市绿化骨架。开展城周、城乡结合部绿化美化,打造城市“肺叶”,为市民提供更多生态产品。
二是加强生态修复,提质增效。重庆具有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的特殊市情,由于国土面积小,森林资源增长的空间有限,提升森林质量、发挥综合效能的任务艰巨。我市森林呈现“五多五少”的特点:人工林多、天然林少;中幼林多、成熟林少;针叶林多、阔叶林少;纯林多、混交林少;低效林多、优质林少。因此,我市生态建设重点应是结合国家实施的林业重点工程、森林抚育及即将启动的退化防护林改造,开展低效林、针叶纯林改造、矿山植被恢复和森林抚育经营,通过更替改造、择伐补造、抚育改造、渐进改造等方式,改造针叶纯林、低效林,补种阔叶树,营造复层、异龄、混交的近自然森林,加速构建结构合理、生长良好、功能完备的生态防护林体系及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以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和三峡工程长期安全营运。
三是分类施策,科学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五大功能区域的战略部署,林业生态建设应本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特色发展”的原则,实行分区治理。都市功能核心区围绕经营都市林业,以“宜居、休闲”为目标,见缝插绿,拆危建绿,大力建设社区公园、小游园,搞好交通干道、立交桥、人行天桥和居民阳台、屋顶绿化,打造林水相依、乔灌花草结合的绿化景观。都市功能拓展区着力保护主城四山“城市肺叶”,积极改造低效林和松树纯林,培育针阔混交、常绿落叶搭配、四季景色各异的健康森林,提供生态产品,大力发展休闲观光林业。城市发展新区积极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增加城镇绿色元素,提供绿色产品,发展特色经济林、竹林、原料林及休闲观光林业,推进农田林网化、庭院花果化,打造精品林业,弘扬生态文化。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涉及三峡库区和秦巴山区,应重点建设好长江生态屏障和秦巴山区生态林,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干果产业,做到增绿与增收结合,实现“一江碧水,两岸青山”。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位于武陵山区,首要任务是生态保护,重点应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和坡耕地退耕还林,发展特色经济林和生态旅游业,建成绿色经济发展高地、重要生态屏障、民俗文化生态旅游带及木本油料林基地。
深化改革探索建立国家公园保护管理体系
市林业局野保处处长张毅表示,要积极探索建立国家公园保护管理体系,争取纳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目前,已牵头组织专题调研小组赴云南省学习考察国家公园体制建设,启动了重庆市国家公园建设总体规划纲要、五里坡-阴条岭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委托市林规院开展了现场调查和文本编制工作,草拟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工作意见》。
同时,正在积极推进重庆市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以摸清家底。已基本完成“大娄山—乌江流域中山峡谷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渝东南片区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启动了“大巴山—巫山山地(重庆)”地理单元的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以及渝东北和渝西片区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启动了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制定工作等。
同时,对现有林业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区加强日常管理。组织开展了全市保护区基本情况调查,对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自然保护区进行了重点调研,清理了各级自然保护区挂牌情况,完善了全市自然保护区的基础信息库。评审通过了重庆华蓥山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调整等,审查批复了江津水口寺水文站建设等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3个。缙云山、大巴山、金佛山、雪宝山、阴条岭、五里坡六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入列2014年能力建设项目得到国家林业局专项资金扶持。崖柏原生地救护、武陵山地(重庆)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等保护类项目及巫溪阴条岭国家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已纳入国家林业局支持项目中。
加强森林防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市林业局防火办主任胡纯武认为,维护森林资源健康,保障生态资源安全,是发展生态文明的基础,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必须强化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保护好森林资源。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火灾是森林资源的天敌,防火是保护森林资源最有效的形式之一,建立完善的防火机制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保障。为此,我市严格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基层林区直接抓的防火工作格局,同时各区县森林防火责任严格落实到山头、地块和人头,做到林区农户责任书上墙。
二是强化防火宣传。加强《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依法治火。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提高全市居民的森林防火意识。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宣传森林防火;通过移动等运营商发送森林防火短信;通过标语、广播、宣传单、警旗、条幅的固定宣传和小学生防火课、宣传车等流动宣传,切实减少人为火灾。
三是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已批复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市森林防火项目储备;加大与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争取在新的《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规划》和《“十三五”森林防火规划》中加大我市森林防火建设的投入力度;组织开展我市的《“十三五”森林防火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四是强化科技防火,加强扑救能力建设。强化森林火灾预测预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继续做好森林火险的预警监测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市气象局等相关部门的会商,做好森林火险形势分析。充分利用国家林火卫星、市气象局气象卫星和航空护林直升飞机开展森林防火空中巡护,并做好疑似火点的核查、反馈工作。探索无人机在我市森林防火巡护和火场侦查等工作中的应用。
五是强化应急队伍建设。争取市级森林防火专业队编制,建设专业队营房,加强市森林消防应急分队管理,强化培训、训练。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督促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区县,根据林地面积、火险等级组建相应规模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在全市范围内建设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体系。
充分发挥森林公安保护生态安全主力军的职能作用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付明认为,《意见》中的“五个决不能”均涉及林业工作的相关职责,“三条红线”中的两条都是下达给林业部门的硬性指标。森林公安作为林业执法的骨干力量,理应作为贯彻落实《意见》的排头兵;理应把《意见》的精神贯穿于执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严格做到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按照“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的要求,全面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拟出台《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加强全市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意见》。
二是充分发挥森林公安保护生态安全主力军的职能作用。抓住《意见》实施的机遇,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狠抓严打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乱砍滥发林木,乱占乱垦林地,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以及野生动植物安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以森林公安为主的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确保《意见》提出的“五个决不能”、“三条红线”等落到实处。
尊重客观规律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 市林业局科技处处长李辉乾认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作为一名林业科技管理工作者,要尊重规律,科学实践,实打实地服从于服务于林业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是一个全方位、立体性的概念,其核心就是要按照社会、经济、自然等客观规律办事,尊重、顺应、保护自然,以最少的各种要素投入获取更优的生态、经济和社会等效益的产出。要科学推进我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应当做到以下“五要”。
一要准确把握当前重庆林业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直辖以来,重庆林业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资源总量增加较快,增长态势迅猛,为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应当着眼长远,清醒地把握住目前我市林业已经从大规模植树造林的历史阶段,转入到以着力抓好包括一二三产业在内的林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为主的“林业经营”的新阶段。同时,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林业总体增长方式较为粗放,适应市场能力较弱,整体质量和效益不突出等问题。
二要切实履行重庆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职责。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职责就是“维护林业生态平衡、促进林业经济增收、丰富林业生态文化”。“维护林业生态平衡”是党中央、国务院战略上高度关注的最普惠的公共事业,即“天下大事”。“促进林业经济增收”是触及广大人民和业主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即“民生大事”。“丰富林业生态文化”是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精髓”和“灵魂”,是统揽全局的“主线”。三大职责均要发力,互为补充,不能偏废一方。
三要科学运用交集原理推进林业生态文明更优化建设。针对维护林业生态平衡和促进林业经济增收,应当坚持特色与高效并重、生态产业化与产业生态化并重的原则,运用好交集原理并采取有效措施,以实现“生态增效”与“林农增收”的更好结合和“林业经营”的多功能高效目标。
四要正确运用正态分布规律推进生态林业更优化发展。针对当前我市生态林业恢复与建设任务较少和维护林业生态系统平衡任务最多的实际,应当正确运用正态分布原理并采取“强化中间、完善两边”的有效措施,着力维护好大规模的林业生态系统平衡,兼顾系统的恢复与更新。
五要科学运用微笑曲线原理推进民生林业发展更优化。针对当前重庆林业产业发展及其适应市场的客观实际,要科学运用微笑曲线原理,夯实林业一产业主要提供优质特色原材料的基础;特别加大对林业二三产业所起市场带动作用的力度,更好地抓好提高产品效益、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工作。其中,切实抓好原料林的良种良法和适应市场导向的特色产品的研发与开拓,十分关键。相反,如果疏于对二三产业及其特色林产品、制造业和林业制品(含初级品和成品)的重视和落实及其研发与开拓,一定是落后的民生林业;如果疏于对与时俱进的市场作用与创新驱动的产业发展及其产品开发,一定是没有朝气的民生林业;如果疏于对紧跟市场需要的特色产品的研发,一定是没有前途的林业企业。
五大功能区域森林资源总量增长质量提升 全市现有林地面积432.9万公顷,占全市幅员面积的52.5%,比直辖之初的363.8万公顷增长19.0%;森林面积347.2万公顷,比直辖之初的172.9万公顷增长100.8%;森林覆盖率42.1%,比直辖之初的20.98%增长21.12%,由全国第16位、西部第5位提升到全国第12位、西部第4位。林木蓄积量由1.1亿立方米增加到1.9亿立方米,增长72.7%。
五大功能区域森林资源发生可喜变化。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林地面积为17.22万公顷,占全市林地面积的3.98%,森林面积16.03万公顷,占全市森林面积的4.62%,森林覆盖率为29.4%;
城市发展新区林地面积为83.50万公顷,占全市林地面积的19.29%,森林面积75.75万公顷,占全市森林面积的21.81%,森林覆盖率为32.7%;
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林地面积为206.52万公顷,占全市林地面积的47.7%,森林面积157.57万公顷,占全市森林面积的45.38%,森林覆盖率为46.4%;
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林地面积为125.69万公顷,占全市林地面积的29.03%,森林面积97.88万公顷,占全市森林面积的28.19%,森林覆盖率为49.4%。
据水土流失监测数据,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由十年前的4万平方公里下降到3.13万平方公里,土壤侵蚀模数由实施前的每年每平方公里5000吨降低到3642吨,负氧离子含量监测年平均值由每立方厘米777个/提高到866个。全市林业产业总值达到435亿元,农民林业人均收入达到7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