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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湿地保护 发展现代林业

来源:临沂日报 作者: 时间:2015.02.02

2月2日是第19个“世界湿地日”,今年“世界湿地日”的主题为“湿地:我们的未来”,宣传口号:“加入我们”,旨在诠释湿地与人类相互依存的关系,倡导湿地保护应从青少年抓起。

地球上有三大生态系统,即:森林、海洋、湿地。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森林被称为“地球之肺”。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的一个现实问题。

我市是湿地资源大市,共有河流湿地和人工湿地二类,全市湿地面积57640.77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35%,其中,河流湿地32657.58公顷,人工湿地24983.19公顷。截至目前,我市湿地公园总面积已达30968公顷,占全市湿地面积的53.7%。已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2处:滨河景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双月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获批建国家湿地公园9处:山东武河国家湿地公园、山东沭河国家湿地公园、山东莒南鸡龙河国家湿地公园、山东沂南汶河国家湿地公园、山东汤河国家湿地公园、山东沂沭河国家湿地公园、山东云蒙湖国家湿地公园、山东沂水国家湿地公园和山东浚河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6处:临沂祊河省级湿地公园、平邑兴水河省级湿地公园、平邑金线河湿地公园、平邑仲子河湿地公园、郯城白马河湿地公园和临沭苍源河湿地公园。

为有效保护好临沂这座城市的“肺”和“肾”,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湿地公园建设作为打造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富裕美丽大临沂、新临沂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大力实施了沂河、沭河、祊河、小涑河和陷泥河等河流综合治理,湿地水环境恢复及水质改善等工程,有效地保护了全市的湿地资源,维护了生物多样性,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

我市湿地资源极为丰富,随着湿地保护面积的不断扩大,如何改善我市的湿地生态状况,有效保护、管理好湿地公园等系列问题,摆在了全市人民面前。2012年底省政府出台的《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中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市林业局作为全市湿地保护的主管部门,近年来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林业部门充分利用每年的“世界湿地宣传日”、“爱鸟周”和“野生动物宣传月”等契机,对全市湿地宣传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同新闻媒体单位联合进行了广泛的湿地宣传,重点宣传湿地功能、效益、法规及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形成了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全民保护湿地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引起了较好的反响。

强化湿地资源保护,坚决制止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的行为。林业部门主动会同工商、城管、公安、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自然湿地的监管,依法打击违法占用、开垦、填埋、污染天然湿地以及破坏湿地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行为,捍卫湿地资源的自然和谐。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占用湿地的行为,严格按照湿地公园规划实施建设,禁止乱开垦、滥占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落实我市的湿地公园的确权确界工作,为湿地保护管理提供依据。

坚持保护优先原则,积极促进湿地保护管理与科学利用。为加快湿地公园的建设步伐,将更多的自然湿地尽快纳入保护范围,市林业局下发了《临沂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湿地公园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互相配合,团结协作认真对本辖区内的湿地资源进行调查摸底、分析研究,做好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前期准备工作。各县区积极开展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按照“林业牵头、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原则,取得了初步成效。

认真科学开展湿地资源调查,为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市林业部门开展了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并编制了《临沂市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方案》和《临沂市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实施细则》,并编写了4.4万字的《临沂市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报告》。通过此次调查,查清全市湿地资源及其环境的现状,建立湿地资源数据库,形成了统一完整、及时准确的湿地基础资料,可为今后对我市湿地资源进行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刚刚过去的2014年更是我市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大发展的一年,成功申报省级湿地公园4处。市林业局通过协调、督促、指导各县区建立湿地公园,逐步形成以湿地公园为主要形式的保护管理体系,全市湿地生态系统逐步得到恢复。目前,各级湿地公园的建设已经编制总体规划,下一步将按照总体规划有序开展。不久的将来,我市多处可现“白鹭与落霞齐飞,绿水共青山一色”美景,市民可尽情畅游湿地碧波水草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