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贯彻生态保护第一新要求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2.12
2014年,省财政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的理念,把支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责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投入机制,全力支持实施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行动,打造大美青海升级版。
一、积极支持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投入资金57.5亿元,支持三江源二期、祁连山生态综合治理等全面启动,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湟水流域综合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积极支持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湿地保护和修复等工程,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和城乡人居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二、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投入。投入资金24亿元,支持以西宁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合节能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和排污费等专项资金,对工业企业污染减排技术改造等予以补助。支持启动美丽乡村和美丽城镇建设,实施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环境整治,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完善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投入资金34.5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9+3”教育经费保障、异地办学奖补、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监测、草原日常管护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政策有效落实,并重视补偿政策之间的衔接,不断优化补偿程序和补偿范围,逐步建立起动态的补偿标准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