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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保护文化遗产

来源:中安在线-江淮时报(合肥) 作者: 时间:2015.03.20

    省政协委员江近生

    徽文化是我国三大区域文化之一,徽派古民居、古建筑是徽文化的物质载体,保护好徽派古民居、古建筑是传承徽文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黄山市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但是,随着黄山现代国际旅游城市建设的加快实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依然存在和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区县一级政府,压力尤其巨大。

    目前存在的问题有:保护压力大,现存的古民居、古建筑类型和数量较多。资金压力大, 特别是多数公共性古建筑保护主要依赖政府投资,工程修缮资金需求量巨大,尤其是散落在偏僻村落内的一些古建筑保护更是困难。按照目前依靠整合项目争取资金的状况,只能治标不能治本。人才压力大,古建筑、文物保护利用技术要求高,而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古建企业较少,古建筑专业维修队伍和专业维修人才缺乏。防灾压力大,部分古民居未实施电改,或电改后又私拉电线,存在用电安全隐患;古民居居住者多以孤寡老人为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极易造成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外,部分村民保护意识不强,遗产保护与村民利益存在矛盾。旅游业快速发展,古村落中从事旅游服务业的商铺逐渐增多,一些村民保护意识不强,在兴办农家乐、农家客栈时为了眼前利益,存在违建等现象,保护文化遗产的压力不断增大。

    针对目前古民居、古建筑保护上存在的问题,特此建议:

    要加大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支持力度。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合理利用需要一定的资金为后盾,对现有专项资金统筹安排,集中支持传统村落中文化遗产保护,如建筑本体维修、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特色产业培训等,区分轻重缓急,分年组织实施单位整体推进,加强指导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在保护利用工作中吸引社会资金和引导产业开发收入,逐步建立政府、企业、个人等多元资金投入体制。由于世界文化遗产的特殊性,建议向上呼吁恢复“省遗保资金”,单独把世界遗产地保护专项资金纳入省财政年度预算,保持保留资金安排的连续性,并增大资金的总盘,更好的用于遗产地的保护。


    要建立专业人才培训机制。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专业人才培训机制,加大对古村落保护利用的专业指导力度,提高各级文化遗产及文物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的技能水平。建议探索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队伍,队伍建设可分三个层次:一是专业志愿者,由遗产保护专业人才组成,负责志愿者队伍的技术指导;二是业余志愿者,由地方政府邀请热心遗产保护的社会知名人士组成,负责遗产保护的宣传造势;三是地方志愿者,发动遗产所在地干部群众参加,经专业志愿者培训后,负责遗产日常巡视、监督,并做好对群众的宣传工作。

    建议省政府将审批权委托市政府审批。省政府从保护利用好徽州古建筑,便于古民居合法转让的角度出发,委托古民居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审批权,即原省国土厅的审批权下放给市国土局,便于古民居合法转让保护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