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文物 传承文明
来源:本报记者丹增平措 作者: 时间:2015.04.02
本报记者丹增平措
公式
我区文物资源丰富,文物风格独特,是全国文物重要省区之一。散布在西藏高原的文物不仅记录了我区的历史人文风貌,同时,对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直以来,我区各级文物部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依法管理、加大保护和文物基础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我区文物事业不断发展,文物保护工作亮点纷呈,各项举措成效显著。
我区文物保护工作在国家文物局的关心支持和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文物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区文物保护事业实现不断发展的良好局面。
为着力提升文物安全防范能力,我区通过层层签订《年度文物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认真制订安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了文物安全、人员安全、设施安全。
同时,我区加强文物部门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2014年,对拉萨、山南、昌都、阿里等39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文物安全专项检查,有效打击和遏制文物犯罪活动。我区还持续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技术设施、排水系统、电气线路和周边环境的整治,切实消除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
按照国家对文物保护工作有关要求,我区下大力气抓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完成雪城、罗布林卡、西藏博物馆文物古建筑高压喷雾灭火装置工程和布达拉宫第一期建筑结构监测系统项目验收工作。同时,我区持续加强野外文物的保护管理,去年,自治区共落实野外文保单位看管人员经费457.74万元。
全区文物保护工程稳步推进,据了解,去年,我区文物部门组织实施了昂仁曲德寺、布旦康萨等15处全区抢救性项目。古格王国遗址、东嘎皮央遗址、布达拉宫结构监测、敏竹林寺等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项目通过国家文物局专家组的验收。
文物保护工作“十二五”规划内项目全面推进。截至目前,聂唐卓玛拉康等18个项目已完工并通过自治区验收;白居寺等23处文物保护工程已开工建设;乃宁曲德寺等3个项目已经审批。
我区多举措积极宣传文物保护工作,以世界“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和“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对文物法律法规及可移动文物普查的目的和意义进行广泛的宣传。同时,西藏博物馆重点推出《亘古探幽——史前文物展》、《盛世华彩——馆藏丝织品展》、《国民政府赴藏女专使刘曼卿文献史料展》、《妙相梵容——西藏博物馆馆藏佛像馆》等多项展览,受到了市民游客的欢迎。
我区借助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的力量,通过“以修代培”的方式培养文物科技保护专业人才,文物科技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区文物局与国家博物馆等6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签署协议,共同组建“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西藏联合工作站”。与上海博物馆、中国丝绸博物馆、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等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的合作,编制《唐卡保护修复方案》等5项我区急需的文物科技保护方案,并通过国家文物局批准。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可移动文物普查软硬件设施,自治区财政加大普查经费投入力度,2014年全年共培训300余人,派出专家42人次。全区各地市文物普查登记和已完成的可移动文物数据审核验收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受到了国家文物局及国家普查办领导和专家的高度评价。
在文物保护工作不断发展进步的同时,我区文物保护工作服务改善民生的作用日益凸显。
2014年区直文博单位共接待游客和信众391万人次,其中,布达拉宫130万人次,罗布林卡88万人次,西藏博物馆36万人次。
文化遗产保护对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各级文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惠民政策,积极引导农牧民群众参与文物保护工程,为当地农牧民致富增收创造条件。据统计,仅去年,我区农牧民通过参与文物保护工程实现创收8876.9万元,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中尽享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