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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打出“组合拳” 加强环保和节能

来源:焦点中国网 作者: 时间:2011.03.22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六日电 题:中国打出“组合拳” 加强环保和节能

  中新社记者 王岩

  循环经济法草案和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今天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日,人大常委会还听取了国务院关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环资委关于跟踪检查淮河、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并印发了二00七年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推动节能减排”采访活动情况报告。


  “目前中国的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工作,无论从速度上还是在质量上,都是前所未有的。中国的环境立法速度已经开始超过了经济发展速度。”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常纪文表示。

  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共安排了二十项议程,其中有多项关于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的议案。今天全体会议听取的六项议案中,有四项是涉及环保和节能的,既有相关法律草案,也有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还有全国人大环资委的跟踪调查报告。

  六月,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八国峰会上向世界表明了中国政府在环境问题上负责任的态度;八月,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做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如今,中国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又打出了“组合拳”,应对这个世界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00五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被认为是中国政府在环保指导思想和环境政策上一个重大的战略性转变。决定将过去的“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改变为“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把环保提到优先地位。常纪文认为,正是这个决定确定了中国在环保方面的一个大的原则,它和科学发展观及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一道,构成中国政府全方位、多层次解决环境问题的整体脉络,也彰显了中国政府的决心。

  据统计,目前中国关于环境资源的法律和其他法律中的相关条款、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法规、国务院及其部门制定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就有二十六部。

  今天提请审议的循环经济法草案建立了抑制消费和污染物排放的总量调控制度和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中取消水污染事故罚款的上限规定,并加大了处罚力度,解决了“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FS:PAGE]题。有关专家指出,中国这套“组合拳”打得不仅够“快”而且很“重”,对违法单位和个人将起到很强的震慑作用。

  虽说“组合拳”打得酣畅淋漓,不少分析人士也指出,目前中国环境资源立法仍很多地方有待改进。现有的很多法律缺乏力度,原则性要求多,程序性规定少,配套法规的制定跟不上需要,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同时,作为基础的《环境保护法》已经“超期服役”很久,远远落后于时代发展和形势的要求。

  “目前中国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工作已经进入转折阶段,随着立法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在不远的将来,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将会越来越小”。常纪文对此很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