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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全面推进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

来源:每日甘肃网-科技鑫报 作者: 时间:2015.04.17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事业,省政府办公厅于昨日下发了《甘肃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简称《规划》)。记者获悉,依据该《规划》我省将全面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农田及城镇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
    《规划》指出,到2020年,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防灾减灾能力逐步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到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进一步提高,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全省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从源头上扭转甘肃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生态保护与建设和经济发展协调推进,构筑起以“三屏四区”为骨架的综合生态安全屏障。同时,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2.58%以上,森林蓄积达到2.62亿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继续实现“双增长”,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提高;草原生态退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全面实现草畜平衡,草原生态逐步步入良性循环;重点区域土地沙化得到有效防控;初步遏制湿地面积萎缩和河流生态功能下降趋势,稳定各类自然保护区的面积,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生态脆弱区农田保护性耕作比重加大;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稳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和农村村屯绿化迈上新台阶;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取得重要成效;生态灾害发生率有效降低。
    记者从《规划》中获悉,近年来我省在城市生态系统质量工作中,大力推进和发展循环经济,狠抓新建和在建项目的环保审批,强化容积率、绿化率等指标控制和治污减排。坚持林水结合、城乡一体的城市绿化原则,城市绿地面积逐步增加。2012年全省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近1.8万公顷,建成区绿地率26.3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0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52平方米。重点污染城市治理取得成效,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在全国产生了重要影响,基本退出全国十大污染城市行列,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下一步,我省将在全省城市开展绿色住宅区、绿色商业(街、圈)区、绿色工业园(厂)区、绿色公共社区建设,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系统,扩大公共绿地面积,建设园林化城市。加强园林绿化树种培育改良和苗木基地建设。大力开展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将森林、湿地等作为城镇化建设中重要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绿色校园和森林公园,开展铁路、公路、街道沿线绿化美化,推动绿色城镇化建设。加强城市节能减排监督和环境综合治理,建设低碳城市,提高城市抗灾能力。按照计划,到2015年,建设3座国家级园林城市,7座省级园林城市,全省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25平方米;2020年,国家级园林城市达到5座,省级园林城市达到10座,全省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值得一提的是,在建设和改善城市生态系统重点工程中,我省将展开新型城镇化试点工程,在经济基础较好、综合实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15个县(市)和30个镇(乡),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布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把城市作为主体形态,着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建设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其次,推进兰州新区城市生态建设工程,在新区北部防风御沙生态屏障建设区建设大型防风固沙林带,控制大田耕种,实施山地育林育草;在中部现代农林业生态产业发展区发展农业和经济林果基地,加强农田林网建设;在中部产业集群生态防护建设区建设产业园区生态防护林网、中轴水系整治、郊野公园、山体绿化美化;在南部商住休闲生态景观建设区开展湿地公园建设、郊野公园建设、城市公园建设、城区路网绿化、生态中轴水系整治和山体绿化美化。形成“一环、二轴、三网、六带、多点”的生态格局。2015年完成人工造林21.9万亩,封山育林20.2万亩,建成湿地公园1处,郊野公园3处,植物园1处,城市公园8处;2020年完成人工造林33.2万亩,封山育林20.2万亩,建成湿地公园1处,郊野公园3处,植物园1处,城市公园10处,使新区林木覆盖率达45%以上,建成生态防护体系相对完备,生态景观特色鲜明、功能突出,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宜居、宜业的生态绿城。最后,推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促进全省空气质量逐步好转,兰州市优良天数达到300天,金昌市、白银市、临夏州优良天数达到311天,其它城市优良天数达到3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