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龙泉出台《办法》礼遇好人 市民获得“好人”称号最高奖十万
来源:中国文明网 作者: 时间:2015.04.28
为营造学习好人、争当好人的良好氛围,激励更多市民参与身边好人“十百千万”创评活动,该《办法》以精神奖励为主,对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奖励,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对获得各级道德模和好人榜好人称号的个人,最高颁发10万元区级奖金。对获得全国、省、市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荣登全国和省级“好人榜”的市民,在荣誉保持期间,实行区内城市公交凭证免费乘坐。对获得各级道德模范或提名奖,以及各级好人榜好人称号的的龙泉驿党政机关在编在岗人员,在获得荣誉称号的当年,年终目标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并参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荣誉保持期间,在干部选拔中可优先提拔使用。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好人慈善基金”,由区财政从2015年开始每年注入50万元作为扶持金,同时接受社会个人和组织自愿义捐。 、 好人有好报,好人不寒心。该《办法》除了物质奖励外,还规定将实行一系列的关爱措施,帮扶帮助好人:好人创业需要到银行贷款,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推荐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和借款人的实际情况提供担保。对于因疾病和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好人家庭,将给予临时救助;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子女就学予以关怀,高中阶段学习,免去全部学杂费用;大学学杂费用纳入区民政局“阳光助学”计划直至完成学业。如好人成立公益社会组织,从事志愿服务、社区卫生、养老托老等公益活动,免收社会组织注册费。由龙泉驿区文明办适当给予开办资金帮助。该《办法》还规定评选表彰各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于推荐评选、表彰奖励和礼遇帮扶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荣誉待遇。对于龙泉驿全区道德模范和各级身边好人荣誉获得者,有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或违纪违法行为的,由相关街镇乡和区级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龙泉驿区文明委批准后,撤销荣誉称号以及相关奖励礼遇帮扶等待遇。 龙泉推进身边好人"十百千万"创评工程 已评出好人8525人
身边好人“十百千万”创评工程是成都市龙泉驿区打造的文明创建活动中的特色品牌,2013年6月启动,计划初步用10年时间,在整个龙泉驿区评选10万名以上的身边好人,树立“龙泉好人”品牌,以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崇德向善的风气。
成都市龙泉驿区对身边好人的评选活动注重群众广泛参与,始终立足“身边人、身边事”,“平凡人、平凡事”,“行善人、点滴事”。与此同时,该区还在全辖区各行业各部门中开展身边好人推荐活动,今年已有10多个部门联合该区文明办开展了“十佳创业能手”“十佳车城先锋”“十佳优秀教师”“十佳种养能手”等评选活动。
除了评选范围广,在身边好人的评选宣传活动中,龙泉驿区在常规的层层推荐外,还创新搭建了新媒体推荐平台,广泛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拓展好人推荐渠道,涌现出了一大批好人典型:如坚持36年在龙泉湖免费撑船接送村民的“当代活雷锋”彭长江;17年无偿献血近万毫升的教师王小勇;无怨无悔照顾孤寡老人30多年的成秀青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一批新的好人典型不断涌现,诠释着道德的时代内涵,彰显着文明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