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问题整个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科技频道 作者: 时间:2015.05.05
近日,青海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去年8月份以来开展的全省生态保护大检查中,梳理出的122个问题和33个省级重点督办项目整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张建民副省长要求在问题整改、责任落实、执法监管、重督严查上下功夫、求实效。 一是在问题整改上下功夫。各地和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措施要硬、整改要实的要求,以重拳出击、铁腕治污的决心,全力打好问题整改攻坚战。要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挂牌销号等机制,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要加强后督查,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出现反弹;对短期内整改有难度的问题,省级督办和支持部门要积极配合责任单位,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按时限要求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在责任落实上下功夫。各级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属地责任,切实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作为环保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来对待,层层分解落实整改任务和措施。特别是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对大检查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大检查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按照职责分工要求,积极主动作为,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协调配合、密切协作,全力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保工作,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生态和环境污染方面的执法监管工作,依法督促企业把环境保护的责任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在执法监管上下功夫。要结合环保部统一部署的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继续深化环保大检查工作,在前一段时间重点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问题的基础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重点排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问题整改情况、排污单位污染排放及环境守法情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阴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以及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重点案件和地方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各地要严格按照既定的检查范围和重点,加大环境保护大检查力度,全面彻底查清辖区内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特别是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完善环境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恶意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是在重督严查上下功夫。各地要严格落实问题整改责任制,定期现场督办,定期过问进展,定期协调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督办和支持部门要全面跟进、全程跟踪、一抓到底,督促配合责任单位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省政府督查室要严格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制度,加强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到位、行动不力、任务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将责成监察部门进行问责;对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整改任务严重受阻的责任单位,在年底环保目标责任考核时将实行一票否决。今年5月份,省政府决定仍由5位副省长带队组成督导组,对各地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按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郝省长“亲启件”要求,逐项对照问题清单一并进行检查核实,对到2016年底仍未按期完成重点督办问题整改任务的地区,要严肃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据:环境保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