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舜泽:以生态文明理念解决环境污染突出问题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 时间:2015.05.19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全社会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
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的主阵地。只有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成为每个人的自觉选择,尽情享受生态文明生活的愿望才能逐渐成为现实。
生态文明的本质是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从内涵来讲,生态文明理念既吸纳了我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朴素生态文化思想,也吸收了国际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从文明形态来看,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演进的高级形态,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本质来看,生态文明是高发展水平下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体现了人类文明发展理念的重大进步。
生态文明并非要求人们放弃对物质生活的追求,回到原生态的生活方式,而是超越和扬弃粗放型的发展方式和不合理的消费方式,使人类活动限制在自然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只有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成效,每个公民才能生活在优美宜居的环境,才能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新的空气、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因此,公众要摈弃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和行为,在发展理念上注重“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明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追求人与自然和谐。
环境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短板
我国经过30多年经济快速持续增长,目前已经进入城镇化中期和工业化中后期,走完了发达国家一百多年走过的历程。压缩型的快速工业化进程,积累了不少经济发展阶段的环境问题,数量大且关系复杂:一方面新型环境问题不断出现,另一方面历史遗留环境欠账较多,环境风险不断累积,环境污染总体尚未遏制,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短板。
环境质量低下的状况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健康。例如,城市空气质量普遍超标,区域型灰霾、重污染天气频发(目前161个城市中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仅13个);水污染问题严重,十大流域劣Ⅴ类水质断面仍有63个,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不达标率仍有10.8%、13%,城市黑臭水体严重影响人民的生产生活。
环境问题也是影响经济持续发展的短板,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亟待解决的难题、制约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瓶颈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大阻碍。
由于环境质量改善速度跟不上公众的良好期待,突发环境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成为危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扣紧环境质量改善这个核心
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重中之重就是要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个核心,完善法规、严格执法,加大投入,采取综合措施全过程推进污染防治。一方面,实施资源能源消费量与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联动控制,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与绿色化,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另一方面,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为重点,实施系统、科学治理,力争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取得实效,特别是要把公众身边黑臭水体、灰霾天气等问题作为突破口,重在环境质量改善上见成效。
两个重中之重都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一是在治标的同时更要治本,加大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改变末端治理的被动局面,完善环境法制;二是调整考核机制,实施质量和总量双管控,强化绿色“指挥棒”引导作用,树立生态环保优先的发展理念,强化市场激励,落实政府环境质量责任,强化市场激励。
用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培育生态文明的主流价值观,政府责无旁贷。政府的角色是创造绿色发展氛围,营造生态文明发展的体制机制:政府决策应当把提供生态环保产品、践行绿色采购、加大生态环保投入、改善环境质量等作为优先目标,使其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此外,要在资源环境价格、税收、财政和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等方面营造遵纪守约的文化道德氛围,健全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
企业要履行基本环保责任,不碰环境红线,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要求、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把握趋势和走向,做资源环境领域的“领跑者”,采用绿色工艺,提供绿色产品,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同时,要公布环境信息,防范环境风险,落实社会责任。
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者,社会公众要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自己的一言一行,自觉培育生态文化,包括:节水节电,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积极参与社会监督,促进政府履责;倡导消费环境友好型产品,避免过度消费和消费型污染,以绿色消费引导生产方式的绿色革命等。
可见,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个人,推动生态文明既要“内化于心”,形成全社会的氛围和共识,还要“外化于行”,用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