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改善水生态:让百姓拥有“一泓碧水”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 时间:2015.07.02
针对省城南京的检查结果,有关人士分析指出,截污不到位拖累南京,雨污分流不到位、排污管网建设不到位,是南京目前最主要的问题。面对新出台的“水十条”明确要求,省会城市2017年、其他省辖市2020年要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其任务艰巨,离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诉求还有亟需努力的距离。
评估成效:
以勇担当敢出招的精神 齐心合力打硬仗
2014年,各地认真落实全省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现场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取得阶段成效。城市河道水环境状况总体改善,得益于集聚资源、整合力量。在治理工作中,各条相关战线的同心发力带来的推进环保工作的合力,呈现出“车马炮各展其长”的一盘棋局面。
顶层设计,整治力度进一步增强。将城市河道整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扬州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清水活水”整治领导小组,并借鉴浙江“五水共治”经验,从建设、水利和环保部门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强势推进。泰州成立分管市长牵头,环保、水利、住建、纪委等部门参加的城市河道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治工作。盐城市在“河长制”基础上,对城市河道实行“警长制”,发挥公安部门职能优势,强化河道管护。沭阳县委县政府成立河道整治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分工,建立工作例会、信息共享、协同检查、紧急磋商制度,城区河道基本实现水清水活。
聚焦聚力,综合施策进一步加强。按照“一河一策”的要求,各地逐条河道排查污染源,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截污、清淤、活水、保洁和生态修复等综合整治措施。镇江制订城市面源污染控制规划,建设雨水调蓄池,收集处理初期雨水,解决城市面源污染对河道的影响。
系统思维,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活水”体系不断完善,泰州出台城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落实专项资金用于城区引水泵站每天8小时运行;镇江制订“引水活水”规划,统筹解决城区水系不活问题;连云港出台生态调水实施方案;淮安实施蛇家坝节制闸及引排水工程;无锡新区将河道补水与水质实时监控相结合,实施河道调水自动化改造工程,以河道水质实时监测数据为依据,实现河网水质自动优化。河道保洁全面加强,盐城建立河道保洁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城区732块网格点责任人、保洁员、巡查员、志愿者、挂钩部门联系人等五方责任;徐州市政府出台城市河道保洁质量标准,落实经费渠道;扬州将河道管护经费列入预算全额保障;宿迁出台加强河道长效管护的通知,明确管护主体、界定管护责任;扬州邗江区通过协议委托方式将河道保洁工作交由专业服务公司负责实施。
透明监督,信息公开进一步强化。运用舆论的力量倒逼产生压力,让压力成为公众监督的“聚光灯”。省环保厅将全省城市河道整治计划、评估结果、不达标河道清单、“河长”名单逐一在新华日报公开,让群众知晓,借群众慧眼“开门治理”;各地还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多种公众媒介,公开城市河道整治工作动态信息和河道环境状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苏州建成城市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监测结果在主流媒体公布。扬州对清下水、雨水、污水溢流口三种排口,分别树立黄、绿、红三种标志牌,方便周边群众监督,水质状况每月向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通报。无锡组织护河卫士和义务巡查员开展日常巡查举报,劝止垃圾入河等不文明行为。
直面问题:
不留尾巴不存死角 持之不懈改善水生态
生态文明建设,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只有以问题为导向,久久为功的韧劲,驰而不息的精神,才能在水治理上取得人民群众满意、高兴、答应的实际成效。
从2013年和2014年两个年度整治评估情况来看,形势不容乐观,按期基本消除黑臭难度大。主要问题:一是整治系统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地方对河道整治工作还没有足够重视,特别是苏南城郊结合部的部分河道,系统考虑不够,整治措施比较简单,截污不到位,水系不畅通,成效不明显。南京市截污不到位,黑臭河道多,群众反映强烈。二是长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建轻管”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地方活水、保洁等管理机制尚不健全,部分已整治河道返黑返臭。
具体来说,从地区来看,2014年度计划中,泰州、徐州、扬州河道达标率较高;苏南地区、南京河道达标率较低。比如,在前一年全省河道整治成绩单中获评第一的“优等生”苏州,这一年竟有15条河道整治未达标。对此,有关权威人士解释说:总体来看,苏南尤其是苏州的河道治理工作依然是全省做得最好的,但是苏州在2013年度已基本完成城市河道治理,这次治理的多是城郊或郊区河道,治理难度更大。
江苏省政府提出城市河道整治目标,要求2015年全省城市河道基本消除黑臭。面对这一目标,综合整治河道工作必须不留尾巴、不存空白、没有死角、没有盲点。为此,根据《关于印发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的通知》(苏环委办〔2013〕21号)和2014年度评估结果,按照不达标河道纳入今年计划实施滚动整治的要求,2015年度整治计划进行了调整完善,城市河道“河长”名单再次公之于社会。
攻坚未有穷期,励精图治再出发!只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综合运用截污、清淤、活水、保洁、生态修复等治理措施;进一步加强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包括河道水质监测、垃圾污水入河监控、活水引流等监管机制,继续实行城市河道“河长制”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公众监督,加强和改进河道整治工作,惟此,才能让碧水环绕与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相匹配,让“水更清”释放出更多民生红利,使“环境美”的新江苏建设早日崭露现实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