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屏障”
来源:中国江西网-新法制报 作者: 时间:2015.10.13
本报讯 陈根明 首席记者徐小勇报道: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提供“专项式”服务;重点打击非法占用土地等犯罪,提供“保障式”服务;强化检务延伸,提供“补给式”服务……近年来,安义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着力开展“三式”服务,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据介绍,该院从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诉讼监督和强化生态文明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提供“专项式”服务,积极服务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同时,集中开展“预防犯罪、强化监督、保护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针对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细心研究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同时,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坚持快捕快诉、宽严相济的原则,重点打击非法占用土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狩猎和非法开采等破坏土地、森林、动植物和矿产等自然资源的犯罪。严厉查处和预防发生在生态领域的职务犯罪,组织开展查办破坏生态资源的渎职犯罪和职务犯罪的专项行动,提供“保障式”服务。
另外,该院提供“补给式”服务,注重与环保、国土等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和完善外部沟通联动机制,加强与环保、国土等行政执法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提升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促进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据介绍,该院从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诉讼监督和强化生态文明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提供“专项式”服务,积极服务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同时,集中开展“预防犯罪、强化监督、保护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针对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细心研究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同时,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坚持快捕快诉、宽严相济的原则,重点打击非法占用土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狩猎和非法开采等破坏土地、森林、动植物和矿产等自然资源的犯罪。严厉查处和预防发生在生态领域的职务犯罪,组织开展查办破坏生态资源的渎职犯罪和职务犯罪的专项行动,提供“保障式”服务。
另外,该院提供“补给式”服务,注重与环保、国土等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和完善外部沟通联动机制,加强与环保、国土等行政执法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提升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促进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