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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设立低碳发展专项资金

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 时间:2016.01.30

本报南昌讯 (江西日报记者余红举)1月28日,记者了解到,南昌从今年开始,每年年初安排一笔财政资金,专项用于 低碳 发展专项资金。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 低碳 示范区域、 示范基地 、 示范社区 、示范企业的成果进行奖励。
  南昌于2011年成为我国 低碳 试点城市以来,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据了解,南昌从今年开始,对获得国家、省、市级 低碳 示范区域( 示范基地 )的,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于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 低碳 示范社区 的成果,一次性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型 低碳 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
  同时,南昌市还从 低碳 发展资金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 低碳 产业、交通、建筑等示范项目相关成果奖励以及对因采取降碳技术、措施而提高生产成本的适度补助。